浅析居住权人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发布时间:2021-01-22 05:24
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再提居住权,通过专章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不可避免地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产生交叉。本文从权利设置目的,权利来源以及域外立法的角度来论述居住权人应当享有区分所有权,承担区分所有权人义务。并通过将所有权与居住权相对比,分析居住权人的区分所有权内容。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12)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论域界定
(一)居住权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三、居住权人的区分所有权分析
(一)权利设置目的
(二)权利的来源
(三)域外立法的借鉴
1.德国
2.日本
3.台湾地区
四、居住权人的区分所有权内容
(一)居住权人的专有权
(二)居住权人的共有权
(三)居住权人的成员权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我国民法典分则创设居住权制度的立法构想[J]. 申卫星. 现代法学. 2018(02)
[2]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研究[J]. 陈华彬. 政法论坛. 2017(05)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 杜万华,辛正郁,杨永清. 法律适用. 2009(07)
[4]居住权立法不具有可行性[J]. 房绍坤. 中州学刊. 2005(04)
[5]居住权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J]. 陈信勇,蓝邓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3(03)
[6]先买权的若干理论问题[J]. 戴孟勇.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01)
本文编号:2992642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12)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论域界定
(一)居住权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三、居住权人的区分所有权分析
(一)权利设置目的
(二)权利的来源
(三)域外立法的借鉴
1.德国
2.日本
3.台湾地区
四、居住权人的区分所有权内容
(一)居住权人的专有权
(二)居住权人的共有权
(三)居住权人的成员权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我国民法典分则创设居住权制度的立法构想[J]. 申卫星. 现代法学. 2018(02)
[2]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研究[J]. 陈华彬. 政法论坛. 2017(05)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 杜万华,辛正郁,杨永清. 法律适用. 2009(07)
[4]居住权立法不具有可行性[J]. 房绍坤. 中州学刊. 2005(04)
[5]居住权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J]. 陈信勇,蓝邓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3(03)
[6]先买权的若干理论问题[J]. 戴孟勇.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01)
本文编号:29926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992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