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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保留视野下历史题材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04 11:27
  公共领域保留是著作权保护中的一个重要理念和原则。借助于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等知识产权法的哲学理论,能够揭示历史题材文字作品中区分公共领域与著作权保护范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由于公共领域概念并未直接出现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在确定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时,人们一般没有以此作为参照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公共领域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可以自由利用的范畴,法官也会主动适用该概念和原理。因此,可以通过研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定思路,探寻公共领域范围的边界,确定划分公共领域范围的基本思路。鉴于历史题材本身属于公共领域、利用历史题材创作文字作品则具有独创性而可以受著作权保护,以历史题材文字作品为考察对象探求著作权保护与公共领域保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9(04)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历史题材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引入公共领域保留原则的合理性
    (一)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
    (二)利益平衡理论
    (三)激励理论
二、历史题材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中界分公共领域的基本思路
    (一)公共领域视野下美国对于作品实质性相似判断方法
        1.整体感观法
        2.抽象分离法
        3.三段论侵权认定法
    (二)公共领域视野下我国对于作品实质性相似判断方法
        1.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2.抽象—过滤—比较法
        3.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对“抽象—过滤—比较法”的修正
三、历史题材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中对公共领域的界分
    (一)思想范畴
        1.主题题材
        2.主线脉络
        3.故事情节
    (二)公共领域素材
        1.客观史实
        2.惯常表达
        3.标准场景
        4.其他缺乏独创性的表达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共领域视野下知识产权制度之正当性[J]. 冯晓青,周贺微.  现代法学. 2019(03)
[2]版权法上实质性相似的判断[J]. 梁志文.  法学家. 2015(06)
[3]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之关系研究[J]. 曹新明.  法治研究. 2013(03)
[4]201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著作权案例及其评析[J]. 陈锦川.  中国版权. 2012(02)
[5]著作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及实质性相似的判断——以历史剧本类文字作品为视角[J]. 许波.  知识产权. 2012(02)
[6]版权侵权行为法律问题研究[J]. 李进一,王玫黎.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02)



本文编号:301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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