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用户”主体的类型认定与立法完善——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体类型展开
发布时间:2021-05-20 20:48
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其中,"用户"作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相对概念在多个条文中被提及,但法律上并没有对"用户"这一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分类,"用户"包含消费者、经营者、一般交易主体三种主体类型,但这三类主体的区分往往因电商平台对用户类型的简单预设而被忽视。对于电子商务中"用户"的主体类型认定,应当首先对其身份进行识别,再依照"用户"的交易行为判断其属于消费者、经营者或是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一般交易主体,从而解决争议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20,(0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电商交易主体类型认定的具体问题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认定方面的问题
(二)电子商务交易相对人认定方面的问题
二、“用户”主体类型的司法认定
(一)主体类型的区分依据
1. 经营用户与非经营用户区的区分依据
2. 消费者与一般交易主体的区分依据
(二)主体类型的司法认定
1. 经营性用户与非经营性用户的司法界定
2. 一般交易主体与消费者的司法界定
(1)自然人的主体类型界定
(2)法人、其他组织的主体类型界定
三、“用户”主体类型认定的立法完善
(一)应当注明满足经营者认定标准的用户为“商家”
(二)应当缩小电商主体登记豁免制度的适用范围
(三)全面落实用户实名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电子商务主体注册登记之辩[J]. 赵旭东. 清华法学. 2017(04)
[2]网约车乘车人权利救济的现状审视与思考[J]. 雷向敏,杜宁. 山东审判. 2017(01)
[3]加强电子商务法立法,规范电子商务秩序[J]. 薛军. 中国人大. 2017(02)
[4]解构与重构:“消费者”概念再出发[J]. 马一德. 法学评论. 2015(06)
[5]“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吗?——兼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J]. 郭明瑞. 当代法学. 2015(06)
[6]德国民法典规定一体化消费者概念的意义及借鉴[J]. 杨立新,刘召成. 法学杂志. 2013(01)
[7]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J]. 王利明. 政治与法律. 2002(02)
本文编号:3198408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20,(0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电商交易主体类型认定的具体问题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认定方面的问题
(二)电子商务交易相对人认定方面的问题
二、“用户”主体类型的司法认定
(一)主体类型的区分依据
1. 经营用户与非经营用户区的区分依据
2. 消费者与一般交易主体的区分依据
(二)主体类型的司法认定
1. 经营性用户与非经营性用户的司法界定
2. 一般交易主体与消费者的司法界定
(1)自然人的主体类型界定
(2)法人、其他组织的主体类型界定
三、“用户”主体类型认定的立法完善
(一)应当注明满足经营者认定标准的用户为“商家”
(二)应当缩小电商主体登记豁免制度的适用范围
(三)全面落实用户实名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电子商务主体注册登记之辩[J]. 赵旭东. 清华法学. 2017(04)
[2]网约车乘车人权利救济的现状审视与思考[J]. 雷向敏,杜宁. 山东审判. 2017(01)
[3]加强电子商务法立法,规范电子商务秩序[J]. 薛军. 中国人大. 2017(02)
[4]解构与重构:“消费者”概念再出发[J]. 马一德. 法学评论. 2015(06)
[5]“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吗?——兼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J]. 郭明瑞. 当代法学. 2015(06)
[6]德国民法典规定一体化消费者概念的意义及借鉴[J]. 杨立新,刘召成. 法学杂志. 2013(01)
[7]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J]. 王利明. 政治与法律. 2002(02)
本文编号:319840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198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