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制构建
发布时间:2021-07-13 12:06
大数据时代,海量数据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面对日益猖獗、后果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等不法行为,现有法律和司法的保护力度、制裁能力、打击半径皆力有不逮。非法获取、非法提供、非法交易成为个人信息泄漏的重要源头,高技术特性忽视、知情同意机制虚化、立法保护滞后、行政监管乏力成为个人信息权保护不足的重要诱因。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制构建应当抓住谁来保护、如何保护的核心问题,在责任主体规制上从可识别性转向风险可控制性,在立法规范上由碎片化向体系化迈进,在多元保护上从监管、自律、管理上并行推进,在诉讼管辖上跨越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实现个人信息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价值。
【文章来源】:山东社会科学. 2020,(07)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大数据时代侵害个人信息权的基本形态
(一)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
(二)个人信息被非法提供
(三)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
二、大数据时代侵害个人信息权的重要诱因
(一)忽视高技术特性的保护手段
(二)知情同意机制面临理论和现实悖论
(三)分散保护式立法规范力有不逮
(四)行政监管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作用有待强化和细化
三、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系统构建
(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学理基础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制度构建
1.责任主体构建:从可识别性转向风险可控制性
2.立法规范构建:由碎片化向体系化迈进
3.多元保护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安全管理并行推进
4.诉讼管辖构建:跨越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交往资本主义、数字资本主义、加速主义——数字时代对资本主义的新思考[J]. 蓝江.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2]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思想渊源与基本原理——基于“公平信息实践”的分析[J]. 丁晓东. 现代法学. 2019(03)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路径[J]. 张林鸿,周小扬.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4]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再思考——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之公共福利为视角[J]. 刘迎霜. 社会科学. 2019(03)
[5]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以2011~2017年公布的773份刑事判决书为研究样本[J]. 陈俊秀.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6]自愿性信息披露有效性研究——基于“拍拍贷”经验证据[J]. 蒋先玲,王炳楠,程健. 经济与管理评论. 2018(06)
[7]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之重构[J]. 王秀哲. 法学论坛. 2018(06)
[8]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J]. 程啸.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3)
[9]探索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之道——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方向[J]. 周汉华. 法学研究. 2018(02)
[10]个人信息:法益抑或民事权利——对《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的“个人信息”之解读[J]. 杨立新. 法学论坛. 2018(01)
本文编号:3282030
【文章来源】:山东社会科学. 2020,(07)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大数据时代侵害个人信息权的基本形态
(一)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
(二)个人信息被非法提供
(三)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
二、大数据时代侵害个人信息权的重要诱因
(一)忽视高技术特性的保护手段
(二)知情同意机制面临理论和现实悖论
(三)分散保护式立法规范力有不逮
(四)行政监管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作用有待强化和细化
三、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系统构建
(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学理基础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制度构建
1.责任主体构建:从可识别性转向风险可控制性
2.立法规范构建:由碎片化向体系化迈进
3.多元保护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安全管理并行推进
4.诉讼管辖构建:跨越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交往资本主义、数字资本主义、加速主义——数字时代对资本主义的新思考[J]. 蓝江.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2]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思想渊源与基本原理——基于“公平信息实践”的分析[J]. 丁晓东. 现代法学. 2019(03)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路径[J]. 张林鸿,周小扬.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4]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再思考——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之公共福利为视角[J]. 刘迎霜. 社会科学. 2019(03)
[5]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以2011~2017年公布的773份刑事判决书为研究样本[J]. 陈俊秀.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6]自愿性信息披露有效性研究——基于“拍拍贷”经验证据[J]. 蒋先玲,王炳楠,程健. 经济与管理评论. 2018(06)
[7]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之重构[J]. 王秀哲. 法学论坛. 2018(06)
[8]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J]. 程啸.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3)
[9]探索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之道——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方向[J]. 周汉华. 法学研究. 2018(02)
[10]个人信息:法益抑或民事权利——对《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的“个人信息”之解读[J]. 杨立新. 法学论坛. 2018(01)
本文编号:328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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