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1 03:28
教育培训业被公认为朝阳产业,教育服务业将成为新世纪消费者保护的重点之一。随着人们培训意识的增强,教育培训市场上的教育纠纷也越来越多。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统计显示,教育法律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有: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行为盛行;办卡时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教育质量承诺不达标;预付费退费困难重重;教育培训机构倒闭或办学者卷款“跑路”;以预收学费方式变相非法集资;教育纠纷中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教育培训机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屡禁不止,消费者在诉讼赔偿时似乎无法可依。因此,在普遍采用“预付费”模式的教育消费交易行为中,如何更好地保护教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论文通过对教育培训纠纷中最突出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行为”“预付费教育消费的风险”“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等问题进行探究。深入分析了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的表现和成因,预付款教育消费存在的问题和成因,系统研究了规制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预付款消费风险的对策。以期有效遏制教育消费交易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教育消费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教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文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部分进...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内容
三 研究方法
第三节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一 研究重点
二 研究难点
三 研究创新点
第四节 文献综述
一 教育培训纠纷的国外相关研究
二 教育培训纠纷的国内研究现状
第一章 教育培训纠纷案例
第一节 案例简介
一 案例:济南汇众益智培训学校“虚假宣传”事件
二 案例:聚智堂跑路事件
三 案例:红黄蓝幼教机构虐童事件
第二节 争议焦点
一 问题: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 问题:预付款教育培训的风险与防范
三 问题:教育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以及数额认定
第三节 教育培训纠纷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二章 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行为
第一节 虚假宣传行为
一 虚假宣传行为的含义
二 虚假宣传行为的危害
三 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的主要表现
第二节 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的成因分析
一 信息不对称
二 行政机关执法不严
三 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缺位
四 教育培训机构片面追逐短期经济利益
五 消费者急于求成的消费心理
六 法律制度不健全
第三节 规制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行为的对策
一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为主,完善其相关规定
二 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 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 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管体系
五 建立培训行业协会,实行行业监管
六 教育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
第三章 教育培训机构“预付款”消费的风险及防范
第一节 预付款教育消费
一 预付款教育消费的概念
二 预付款教育消费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预付款”教育消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 法律法规不健全
二 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不明确
三 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者缺乏诚信
四 教育消费者维权能力不足
第三节 规制教育培训机构预付款风险的对策
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 制定《预付款消费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责任
三 实行教育消费保证金制度
四 加强消费者协会的监管
五 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第四章 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及数额认定
第一节 精神损害赔偿
一 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
二 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
第二节 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难的成因分析
一 认定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不统一
二 “严重精神损害”的判断标准不明确
三 缺乏教育消费的惩罚性赔偿规则
第三节 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评定制度的完善
一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教育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二 综合各种因素,确立教育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三 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 明确教育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314749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内容
三 研究方法
第三节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一 研究重点
二 研究难点
三 研究创新点
第四节 文献综述
一 教育培训纠纷的国外相关研究
二 教育培训纠纷的国内研究现状
第一章 教育培训纠纷案例
第一节 案例简介
一 案例:济南汇众益智培训学校“虚假宣传”事件
二 案例:聚智堂跑路事件
三 案例:红黄蓝幼教机构虐童事件
第二节 争议焦点
一 问题: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 问题:预付款教育培训的风险与防范
三 问题:教育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以及数额认定
第三节 教育培训纠纷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二章 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行为
第一节 虚假宣传行为
一 虚假宣传行为的含义
二 虚假宣传行为的危害
三 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的主要表现
第二节 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的成因分析
一 信息不对称
二 行政机关执法不严
三 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缺位
四 教育培训机构片面追逐短期经济利益
五 消费者急于求成的消费心理
六 法律制度不健全
第三节 规制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行为的对策
一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为主,完善其相关规定
二 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 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 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管体系
五 建立培训行业协会,实行行业监管
六 教育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
第三章 教育培训机构“预付款”消费的风险及防范
第一节 预付款教育消费
一 预付款教育消费的概念
二 预付款教育消费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预付款”教育消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 法律法规不健全
二 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不明确
三 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者缺乏诚信
四 教育消费者维权能力不足
第三节 规制教育培训机构预付款风险的对策
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 制定《预付款消费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责任
三 实行教育消费保证金制度
四 加强消费者协会的监管
五 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第四章 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及数额认定
第一节 精神损害赔偿
一 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
二 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
第二节 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难的成因分析
一 认定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不统一
二 “严重精神损害”的判断标准不明确
三 缺乏教育消费的惩罚性赔偿规则
第三节 教育培训中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评定制度的完善
一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教育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二 综合各种因素,确立教育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三 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 明确教育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3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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