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民法典的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特殊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4 16:26
民法典确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难以因应涉密人员个人信息保护需求。涉密人员个人信息具有人格权、财产权、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三元复合"法益,应当将普通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转化为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关联性"。未来宜推动保密法介入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分类基础上,进一步区分涉密人员个人情报、涉密人员高度敏感信息、涉密人员一般敏感信息、涉密人员普通信息,建立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的分级分类保护和信息脱敏处理机制,并完善泄露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的行政责任。
【文章来源】:保密科学技术. 2020,(07)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引言
2“私域溢出”: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之困境
2.1民法典确立的保护模式
2.2对涉密人员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
3“三元复合”: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的超个人法益
3.1学界关于个人信息法益的探讨
3.2涉密人员个人信息法益的重析
3.3从“可识别性”到“可识别性+关联性”
4“公域延伸”:保密法介入涉密人员个人信息保护之必然
5结语:从权利本位走向国家安全和利益本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个人法益及新型权利之确证——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视角之分析[J]. 刘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5)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刑法立场转换——基于比较法视野的考察[J]. 储陈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5)
[3]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研究[J]. 姚斌. 保密科学技术. 2019(08)
[4]加大工作秘密保护刻不容缓[J]. 吴瑞. 保密工作. 2019(04)
[5]论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益区分为核心[J]. 高富平. 法商研究. 2019(01)
[6]我国个人敏感信息界定之构想[J]. 胡文涛. 中国法学. 2018(05)
[7]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公共性”的法律逻辑与法律规制[J]. 孙清白,王建文. 行政法学研究. 2018(03)
[8]个人信息收集、利用行为合法性的判断——以《民法总则》第111条为中心[J]. 王叶刚. 甘肃社会科学. 2018(01)
[9]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入罪的边界[J]. 高富平,王文祥. 社会科学文摘. 2017(04)
[10]基础数据与增值数据的二元划分[J]. 丁道勤. 财经法学. 2017(02)
本文编号:3455594
【文章来源】:保密科学技术. 2020,(07)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引言
2“私域溢出”: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之困境
2.1民法典确立的保护模式
2.2对涉密人员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
3“三元复合”: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的超个人法益
3.1学界关于个人信息法益的探讨
3.2涉密人员个人信息法益的重析
3.3从“可识别性”到“可识别性+关联性”
4“公域延伸”:保密法介入涉密人员个人信息保护之必然
5结语:从权利本位走向国家安全和利益本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个人法益及新型权利之确证——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视角之分析[J]. 刘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5)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刑法立场转换——基于比较法视野的考察[J]. 储陈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5)
[3]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研究[J]. 姚斌. 保密科学技术. 2019(08)
[4]加大工作秘密保护刻不容缓[J]. 吴瑞. 保密工作. 2019(04)
[5]论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益区分为核心[J]. 高富平. 法商研究. 2019(01)
[6]我国个人敏感信息界定之构想[J]. 胡文涛. 中国法学. 2018(05)
[7]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公共性”的法律逻辑与法律规制[J]. 孙清白,王建文. 行政法学研究. 2018(03)
[8]个人信息收集、利用行为合法性的判断——以《民法总则》第111条为中心[J]. 王叶刚. 甘肃社会科学. 2018(01)
[9]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入罪的边界[J]. 高富平,王文祥. 社会科学文摘. 2017(04)
[10]基础数据与增值数据的二元划分[J]. 丁道勤. 财经法学. 2017(02)
本文编号:345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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