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施行为契机,开启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1-11-11 21:11
<正>2020年6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下称《标准》)。《标准》的施行是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又一有力举措。我国对于包括商标专用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向来采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举的方式,即"双轨制",这一制度溯源可至1982年《商标法》和1984年《专利法》。双轨制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特色鲜明的执法制度,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将加强行政保护体系和司法保护体系建设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重点之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4月发布的《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来源】:中华商标. 2020,(0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标准》的制定及施行必将全面提升商标行政保护的执法水平,开启商标行政保护新篇章
二、《标准》的制定和施行解除了行政保护的后顾之忧,为深入推进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全方位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正当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本文编号:3489530
【文章来源】:中华商标. 2020,(0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标准》的制定及施行必将全面提升商标行政保护的执法水平,开启商标行政保护新篇章
二、《标准》的制定和施行解除了行政保护的后顾之忧,为深入推进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全方位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正当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本文编号:348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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