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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构建

发布时间:2021-11-22 07:59
  我国自2000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但现有老年人监护制度落后于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已不能满足我国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目前亟需构建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的监护制度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立法理念落后、具体制度存在缺陷等。我国的监护制度存在监护对象范围设定不够细化、监护人选任不合理、监护程序不明确、监护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意定监护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缺乏等问题。随着国际人权理念的发展和我国现实国情的需要,构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已成为我国的应然选择。具体到我国在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构建上,可以从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规定、保护对象的界定以及监护人的选任、明确监护程序的启动、撤销和终止、明确监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配套的意定监护协议登记制度、设立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文章来源】:烟台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现状与不足
    第一节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现状
        一、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构建背景
        二、相关立法规定
    第二节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不足
        一、立法理念的落后
        二、具体制度的缺陷
第二章 构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是应然选择
    第一节 构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必要性
        一、老年人尊严和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二、人口老龄化问题得到应对
        三、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四、未富先老国情的需求
    第二节 构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可行性
        一、世界人权理念的发展成为大趋势
        二、私法自治理念在我国的贯彻
        三、老年人意定监护在我国开始萌芽
        四、域外经验为我国提供了借鉴
第三章 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具体构建
    第一节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应遵循的理念和原则
        一、应遵循的价值理念
        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构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细化监护制度保护对象的分类
        二、根据最佳利益原则选任监护人
        三、明确监护程序的启动、撤销和终止
        四、明确监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建立配套的意定监护协议登记制度
        六、设立监护监督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总则背景下的公证法律适用[J]. 李全一.  中国公证. 2017(08)
[2]监护监督的必要性及其制度构建[J]. 刘金霞.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1)
[3]大陆法系老年人监护制度及启示[J]. 王嘉琦,刘淑波,檀再斌.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4]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法律构造分析[J]. 乌兰图雅.  河套学院学报. 2017(01)
[5]论德国宪法上的人的尊严及借鉴[J]. 宋新.  东方法学. 2016(06)
[6]我国设立监护监督的必要性以及监护监督制度的构建[J]. 刘金霞.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6(05)
[7]论积极老龄化视域下的老年人权利保障[J]. 李春斌,林福辰.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2)
[8]《民法总则》制定与我国监护制度之完善[J]. 杨立新.  法学家. 2016(01)
[9]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监护法律制度的探讨[J]. 谢群.  中外企业家. 2015(28)
[10]我国成年监护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其立法修改趋向[J]. 李国强.  当代法学. 2014(06)

博士论文
[1]我国残疾人权利保障的理念更新与制度重构[D]. 朱恒顺.山东大学 2016
[2]从“福利救济”到“权利保障”:上海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责任研究[D]. 鲁迎春.复旦大学 2014
[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研究[D]. 金易.吉林大学 2012
[4]私法自治视域下的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D]. 李欣.西南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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