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变动理论的历史经验及当代启示
发布时间:2023-05-05 19:40
物权变动是民事立法中的基础理论问题,我国自清末试行民法以来,至今天颁布民法典,在民法中均以物债分离为基本原则。但是在民初以区分原则为基本原则前提下,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对这一原则的运用却发生了异化,主要体现在将私人制作书据认定为物权契约,以及利用上手契解决物权变动效力问题。这对于物权的公示性产生了极大挑战。异化的原因在于转型时期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冲突,传统交易模式对书据有着强烈的依赖,而登记作为区分原则的重要基础却久未建立。在民法典已经颁布的今天,我们需要重视民初司法官提供的经验,对既存利益予以更多尊重。对于基于历史习惯以及现实交易环境而发生的种种问题,例如小产权房、农地流转等,我们在回顾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应当注意到其中对于信赖利益的尊重,以及维护物权变动成果等做法,为以后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与借鉴。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民法物权理论区分原则的传入
二、区分原则异化现象之一:物权契约的误用
三、区分原则异化现象之二:上手契的运用
四、异化的原因:法律制度与社会经济的新旧交杂
五、“民法典时代”中的物权变动展望
本文编号:3808286
【文章页数】: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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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物权理论区分原则的传入
二、区分原则异化现象之一:物权契约的误用
三、区分原则异化现象之二:上手契的运用
四、异化的原因:法律制度与社会经济的新旧交杂
五、“民法典时代”中的物权变动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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