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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类型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13 19:07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益。这项制度的开端是罗马法中的“返还财产诉”,衡平思想作为基础,历经2000余年的发展,从“零碎”的诉权到形成一般的、统一的制度,为使没有法律原因的财产利益灭失提供了依据。不当得利制度发展至今,早已成为私法领域与实务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与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一同作为债发生的根据,并在各种学说的支持下趋于成熟,也越来越被各国和地区学者和立法者所重视。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相较于《民法总则》也增加了对不当得利的规定,由此可见不当得利制度在我国也得到了更多的重视。本文是从不当得利类型化的角度对不当得利分门别类的进行研究。不当得利的类型化有助于我们把握不当得利的本质及其涵盖内容,为此,笔者选择了不当得利类型化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进一步理解该制度,在实务中使其得到充分的适用。本文简明地介绍了进行该研究的选题背景、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我通过分析国内外不当得利的现状,发现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学者都是认为不当得利应该进行具体分类,并根据其不同的发生原因区分为给付型和非给付型两种类型。通过比较大陆法系各国的立法规制,我认为虽然...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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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创新点
    1.4 论文结构安排
第2章 不当得利起源及不当得利类型化发展
    2.1 不当得利制度的开端——罗马法中的“返还财产诉”
    2.2 法国法中不当得利制度的发展
    2.3 德国法——不当得利类型化的构建
    2.4 我国民法——不当得利制度的完善与不当得利类型化的形成发展
第3章 不当得利类型化学说
    3.1 不当得利类型化概述
    3.2 不当得利统一说——不区分不当得利类型
    3.3 不当得利非统一说——将不当得利进行类型化
    3.4 笔者意见——赞同非统一说
第4章 不当得利的类型——以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为研究对象
    4.1 给付型不当得利
        4.1.1 给付型不当得利概述
        4.1.2 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4.1.3 给付型不当得利的种类
        4.1.4 给付型不当得利的例外情形——请求权的排除
    4.2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4.2.1 基于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4.2.2 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4.2.3 基于事件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第5章 我国不当得利类型化现状及完善建议
    5.1 不当得利类型化的意义
    5.2 我国不当得利类型化现状
        5.2.1 《民法典》中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
        5.2.2 《民法典》中承认“给付”之概念
        5.2.3 《民法典》区分善意得利人与恶意得利人
    5.3 我国不当得利类型化存在的问题
        5.3.1 立法上无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之规定
        5.3.2 因果关系认定标准不统一
    5.4 以类型化完善我国不当得利制度
        5.4.1 明确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在立法中地位
        5.4.2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不同类型分别认定因果关系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后记



本文编号:381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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