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临时禁令适用规则——评Great Lakes诉Crissman案
发布时间:2017-08-01 18:26
本文关键词:商业秘密临时禁令适用规则——评Great Lakes诉Crissman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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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知识产权法虽然对临时禁令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商业秘密中是否适用临时禁令以及临时禁令适用规则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而美国有关临时禁令的适用标准出现了新的变化,即不能仅仅以被告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以及雇佣合同为由主张法院授予临时禁令,必须证明前雇员实施向前雇主的竞争对手披露保密信息等行为,这些行为给前雇主造成损害,原告才有可能被授予临时禁令。我国正值《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法之际,将以Great Lakes诉Crissman案为切入点,评析该案,同时谈论临时禁令的适用规则,从而为该法的修订提出一些参考。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胜诉可能性 不可弥补的损害 第三方实质损害 社会公众利益
【分类号】:D923.4;D922.294;D971.2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一旦商业秘密被披露,尤其是向竞争者披露,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被破坏,竞争优势也会丧失。因此,雇主会采取与雇员签订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等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是雇员也有可能违反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披露保密信息或者商业秘密,给雇主造成重大损失。法,
本文编号:6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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