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实践审视及路径探索
发布时间:2020-12-06 11:44
我国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宗旨是督促原审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其审判权,以确保当事人的审级利益。然而,相关法律规范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适用事由,当事人的选择权等问题均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学理上对民事发回重审的事由和发回重审裁定的内容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显然,明确发回重审案件具体范围,重在对原审程序效力问题的探究,但是我国在立法上并没有对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学界对此问题亦鲜有深入研究,致使司法实践中在发回重审范围的判定上各说各话,发回重审制度一度被滥用。尽管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功能在学界争议颇多,但该制度在民事审判纠正一审错误,特别是矫正一审程序性错误方面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完善民事发回重审制度,应当兼顾诉讼主体的审级利益与诉讼程序稳定性和高效性,基于二审终审制之基本制度精神,公平、有效、正确地建构一审、二审程序的职能分配机制。此外,重审范围也需要因地制宜,理应在纠正原审程序错误和弥补程序漏洞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维持原审的裁判效力,对个案发回重审的理由应当具体对待。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2.文献综述
3.研究方法
第1章 现状扫描:基于审判实践的思考
1.1 数据的背后—发回重审制度运行的扭曲
1.1.1 普通程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样本分析
1.1.2 再审程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样本分析
1.2 实践的运行—重审事由的分析
1.2.1 总体分析
1.2.2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程序性事由
1.2.3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事实性要件
1.3 多维的角度—重审参与者的态度
1.3.1 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态度
1.3.2 当事人对发回重审的态度
第2章 原因探析:基于立法和实践的考察
2.1 立法层面—发回重审事由模糊不清
2.1.1 《民事诉讼法》对于发回重审事由的规定不明确
2.1.2 司法解释对于发回重审事由的规定不明确
2.2 理论层面—发回重审制度适用不尽合理
2.2.1 “基本事实不清”之概念界定不明
2.2.2 发回重审与当事人审级利益保障相背离
2.2.3 “重实体、轻程序”观念根深蒂固
2.3 司法层面—实践差异和非制度因素作用
2.3.1 个案实践差异
2.3.2 非制度因素影响
第3章 路径完善:基于发回重审制度的规则重构
3.1 明确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基本理念
3.1.1 兼顾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3.1.2 兼顾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
3.1.3 尊重当事人处分原则
3.2 完善发回重审制度的具体建议
3.2.1 明确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法定事由
3.2.2 健全发回重审制度适用中当事人及法官的权责
3.2.3 完善发回重审制度之相关配套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程序违法事由的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探析——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2017年二审案件为样本[J]. 占善刚,杨宇铮. 西部法学评论. 2019(02)
[2]论事实认定的模糊性--一种怀疑主义研究进路[J]. 张伟. 河北法学. 2017(03)
[3]发回重审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探析[J]. 李德恩. 法治研究. 2015(05)
[4]完善司法责任制的价值分析与制度构建[J]. 刘亚宁. 山东审判. 2015(01)
[5]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完善[J]. 李喜莲,方满红.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5)
[6]民事诉讼发回重审事由的审视与检讨——兼评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J]. 庞小菊.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7]新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性合意机制[J]. 傅郁林. 比较法研究. 2012(05)
[8]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反思与建构——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视角[J]. 赵泽君. 政法论坛. 2012(04)
[9]组织视角下的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J]. 陈杭平. 法学研究. 2012(01)
[10]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探讨[J]. 刘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1(02)
硕士论文
[1]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研究[D]. 陈春燕.中国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2901307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2.文献综述
3.研究方法
第1章 现状扫描:基于审判实践的思考
1.1 数据的背后—发回重审制度运行的扭曲
1.1.1 普通程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样本分析
1.1.2 再审程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样本分析
1.2 实践的运行—重审事由的分析
1.2.1 总体分析
1.2.2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程序性事由
1.2.3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事实性要件
1.3 多维的角度—重审参与者的态度
1.3.1 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态度
1.3.2 当事人对发回重审的态度
第2章 原因探析:基于立法和实践的考察
2.1 立法层面—发回重审事由模糊不清
2.1.1 《民事诉讼法》对于发回重审事由的规定不明确
2.1.2 司法解释对于发回重审事由的规定不明确
2.2 理论层面—发回重审制度适用不尽合理
2.2.1 “基本事实不清”之概念界定不明
2.2.2 发回重审与当事人审级利益保障相背离
2.2.3 “重实体、轻程序”观念根深蒂固
2.3 司法层面—实践差异和非制度因素作用
2.3.1 个案实践差异
2.3.2 非制度因素影响
第3章 路径完善:基于发回重审制度的规则重构
3.1 明确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基本理念
3.1.1 兼顾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3.1.2 兼顾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
3.1.3 尊重当事人处分原则
3.2 完善发回重审制度的具体建议
3.2.1 明确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法定事由
3.2.2 健全发回重审制度适用中当事人及法官的权责
3.2.3 完善发回重审制度之相关配套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程序违法事由的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探析——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2017年二审案件为样本[J]. 占善刚,杨宇铮. 西部法学评论. 2019(02)
[2]论事实认定的模糊性--一种怀疑主义研究进路[J]. 张伟. 河北法学. 2017(03)
[3]发回重审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探析[J]. 李德恩. 法治研究. 2015(05)
[4]完善司法责任制的价值分析与制度构建[J]. 刘亚宁. 山东审判. 2015(01)
[5]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完善[J]. 李喜莲,方满红.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5)
[6]民事诉讼发回重审事由的审视与检讨——兼评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J]. 庞小菊.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7]新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性合意机制[J]. 傅郁林. 比较法研究. 2012(05)
[8]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反思与建构——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视角[J]. 赵泽君. 政法论坛. 2012(04)
[9]组织视角下的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J]. 陈杭平. 法学研究. 2012(01)
[10]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探讨[J]. 刘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1(02)
硕士论文
[1]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研究[D]. 陈春燕.中国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29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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