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送达难的解决路径探讨
发布时间:2020-12-29 12:31
民事送达制约着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送达难”由多种原因造成,已经成为限制案件在正常审期内结案的难题之一,其连接着各个环节,可以说,没有有效的送达,民事程序几乎无法正常运行。所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诉》与2015年《新民诉解释》中都对送达制度作了重大修订,解读相关条款,且考察实践中的运用实效,我们只能说,新的送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但却从没有根本上解决“送达难”,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中的程序要求与司法环境中的送达工作还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割裂,而这些割裂严重的影响了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化送达、公告送达等具体的送达措施的实效问题。不过,令人欣喜的是,各地法院在法律的范围内,已经关注“送达难”并对此问题有所作为,不少接地气的措施也确实收到了可观的实效。本文作者基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对于“送达难”感同身受。解决“送达难,不只是减轻法院送达压力的小问题,而是我国关系到民事司法效率与质量的大问题,那么,立法层面上的设计需要满足司法改革的精准化要求、运行中需要改变送达策略及模式、甄别送达的类型与关系、注重电子化送达的功能、强调送达的责任与义务以及送达费用的承担等。而法官正视自身裁判角色的定位...
【文章来源】:青岛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我国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现状
1.1 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现状
1.2 我国民事送达制度存在的问题
1.2.1 直接送达存在的问题
1.2.2 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
1.2.3 邮寄送达存在问题
1.2.4 委托送达和转交送达存在的问题
1.2.5 公告送达和电子化送达存在的问题
第2章 民事诉讼送达困境成因浅析
2.1 立法层面的原因
2.1.1 我国立法上对民事送达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2.1.2 我国现在法律规定过于笼统、不规范
2.1.3 送达制度上本身的原因
2.2 法院层面的原因
2.2.1 送达模式属职权模式
2.2.2 法院司法资源配给有限
2.2.3 送达程序理念薄弱
2.3 社会层面的原因
2.3.1 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2.3.2 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加及社会人口管理体制的落后
第3章 民事诉讼送达难的解决路径
3.1 直接送达制度的完善
3.2 留置送达的完善
3.2.1 建议放宽留置送达适用的地点
3.2.2 建议放宽留置送达适用的人员
3.3 邮寄送达的完善
3.4 公告送达的完善
3.4.1 严格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
3.4.2 缩短公告送达的期间
3.4.3 拓宽公告送达适应的地点
3.5 数字化送达的完善
3.6 委托送达的完善
3.7 转交送达的完善
3.8 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制度
3.9 对送达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事送达制度的实践与重构——基于黑龙江省司法实践的分析[J]. 董翠. 东南司法评论. 2017(00)
[2]我国民事送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李庆鹏,仝春景.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08)
[3]民事案件审前送达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 赵纲. 法律适用. 2014(09)
[4]“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再考察:以“送达难”为中心[J]. 陈杭平. 中国法学. 2014(04)
[5]民事送达制度的解构与重建——基于某基层法院120件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J]. 王群. 山东审判. 2014(01)
[6]民事送达制度的现状与路径选择[J]. 姜福晓,崔兴岩.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03)
[7]民事诉讼送达制度适用问题之探讨与完善[J]. 张艳. 法律适用. 2013(08)
[8]论我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的完善[J]. 杨馨淼,李雪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06)
[9]试论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J]. 寇春蕊. 科技信息. 2013(12)
[10]民事送达制度若干问题探讨[J]. 张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3(02)
本文编号:2945643
【文章来源】:青岛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我国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现状
1.1 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现状
1.2 我国民事送达制度存在的问题
1.2.1 直接送达存在的问题
1.2.2 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
1.2.3 邮寄送达存在问题
1.2.4 委托送达和转交送达存在的问题
1.2.5 公告送达和电子化送达存在的问题
第2章 民事诉讼送达困境成因浅析
2.1 立法层面的原因
2.1.1 我国立法上对民事送达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2.1.2 我国现在法律规定过于笼统、不规范
2.1.3 送达制度上本身的原因
2.2 法院层面的原因
2.2.1 送达模式属职权模式
2.2.2 法院司法资源配给有限
2.2.3 送达程序理念薄弱
2.3 社会层面的原因
2.3.1 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2.3.2 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加及社会人口管理体制的落后
第3章 民事诉讼送达难的解决路径
3.1 直接送达制度的完善
3.2 留置送达的完善
3.2.1 建议放宽留置送达适用的地点
3.2.2 建议放宽留置送达适用的人员
3.3 邮寄送达的完善
3.4 公告送达的完善
3.4.1 严格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
3.4.2 缩短公告送达的期间
3.4.3 拓宽公告送达适应的地点
3.5 数字化送达的完善
3.6 委托送达的完善
3.7 转交送达的完善
3.8 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制度
3.9 对送达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事送达制度的实践与重构——基于黑龙江省司法实践的分析[J]. 董翠. 东南司法评论. 2017(00)
[2]我国民事送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李庆鹏,仝春景.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08)
[3]民事案件审前送达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 赵纲. 法律适用. 2014(09)
[4]“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再考察:以“送达难”为中心[J]. 陈杭平. 中国法学. 2014(04)
[5]民事送达制度的解构与重建——基于某基层法院120件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J]. 王群. 山东审判. 2014(01)
[6]民事送达制度的现状与路径选择[J]. 姜福晓,崔兴岩.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03)
[7]民事诉讼送达制度适用问题之探讨与完善[J]. 张艳. 法律适用. 2013(08)
[8]论我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的完善[J]. 杨馨淼,李雪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06)
[9]试论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J]. 寇春蕊. 科技信息. 2013(12)
[10]民事送达制度若干问题探讨[J]. 张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3(02)
本文编号:294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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