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1 03:27
为使冲突激烈的土地和房屋征用、拆迁问题得到解决,201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迁问题,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九条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实施主体予以明确,“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院裁定、政府执行”的裁执分离制度取代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第二十八条所确定的司法强拆制度,裁执分离制度在国土征迁执行领域得以确立。该文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概述我国非诉行政执行的概念以及模式选择,并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简要介绍;其次介绍非诉行政执行中裁执分离制度试验和发展的过程,执行方式从传统“裁执合一”到“裁执分离”的发展变化,体现裁判和执行分离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梳理裁执分离制度的现状。最后指明现阶段裁执分离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法。高位阶法律依据不足是裁执分离制度发展和完善的最大掣肘,对此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快制定并通过相应法律或...
【文章来源】:云南大学云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非诉行政执行的相关模式概述
(一) 我国非诉行政执行的模式概述
(二) 其他国家(地区)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
1. 德奥模式——行政权主导的强制执行
2. 英美模式——司法权主导的强制执行
二、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的初创
(一) 从“裁执合一”到“裁执分离”的发展变化
(二) “裁执分离”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
1. 裁判与执行分离的必要性
2. 裁判与执行分离的现实可行性
三、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运行现状
(一) 司法文件层面“裁执分离”现状
(二) 具体案例中裁执分离制度适用情况
四、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运行中的不足
(一) 高位阶法律依据缺失
(二) 适用案件类型模糊且范围较窄
(三) 审查标准和具体执行方式缺乏明确规定
(四) 侵权责任认定和权利救济途径不明确
五、完善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的建议
(一) 在立法层面确立裁执分离制度
(二) 厘清并扩宽适用案件类型与范围
(三) 细化审查标准并完善具体执行方式
(四) 明确责任主体并畅通救济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90364
【文章来源】:云南大学云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非诉行政执行的相关模式概述
(一) 我国非诉行政执行的模式概述
(二) 其他国家(地区)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
1. 德奥模式——行政权主导的强制执行
2. 英美模式——司法权主导的强制执行
二、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的初创
(一) 从“裁执合一”到“裁执分离”的发展变化
(二) “裁执分离”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
1. 裁判与执行分离的必要性
2. 裁判与执行分离的现实可行性
三、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运行现状
(一) 司法文件层面“裁执分离”现状
(二) 具体案例中裁执分离制度适用情况
四、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运行中的不足
(一) 高位阶法律依据缺失
(二) 适用案件类型模糊且范围较窄
(三) 审查标准和具体执行方式缺乏明确规定
(四) 侵权责任认定和权利救济途径不明确
五、完善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的建议
(一) 在立法层面确立裁执分离制度
(二) 厘清并扩宽适用案件类型与范围
(三) 细化审查标准并完善具体执行方式
(四) 明确责任主体并畅通救济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9036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2990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