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实践不足与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24-05-26 21:21
治理未成年人犯罪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而处置涉罪未成年人又是这一难题的关键。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越来越关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处遇,特别是一些地方检察院立足未检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观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较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体系下,厘清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包含的基本要素,对观护制度的核心权力及分流程序的核心权力进行科学合理地配置,并对观护执行程序和措施进行具体构建,使其成为可遵循可操作的有效制度。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的实践
(一)观护实践的变迁(1)
(二)观观护语词的变迁
(三)观护立法的变迁
二、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存在的问题
(一)观护理念偏差
(二)观护立法不完善
(三)观护主体欠缺
(四)制度设计和实践需求不匹配
(五)观护不能实现平等保护
(六)观护效果考察跟踪不到位
三、世界少年司法观护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分流决定与观护决定一体化,均由司法官行使
(二)分流决定和观护决定分离,分属司法官和观护官
四、完善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的制度设计
(一)观护主体及核心权力配置
1. 分流建议权和观护建议权的配置。
2. 分流决定权和观护决定权的配置。
3. 观护执行权的配置。
(二)观护机构、观护辅助机构与观护基地
(三)观护对象
(四)观护程序与观护执行程序
1. 社会调查与风险评估。
2. 听证程序。
3. 司法分流。
4. 观护执行程序。
(六)观护措施与观护内容
1. 观护措施
2. 观护内容。
本文编号:3982318
【文章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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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的实践
(一)观护实践的变迁(1)
(二)观观护语词的变迁
(三)观护立法的变迁
二、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存在的问题
(一)观护理念偏差
(二)观护立法不完善
(三)观护主体欠缺
(四)制度设计和实践需求不匹配
(五)观护不能实现平等保护
(六)观护效果考察跟踪不到位
三、世界少年司法观护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分流决定与观护决定一体化,均由司法官行使
(二)分流决定和观护决定分离,分属司法官和观护官
四、完善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的制度设计
(一)观护主体及核心权力配置
1. 分流建议权和观护建议权的配置。
2. 分流决定权和观护决定权的配置。
3. 观护执行权的配置。
(二)观护机构、观护辅助机构与观护基地
(三)观护对象
(四)观护程序与观护执行程序
1. 社会调查与风险评估。
2. 听证程序。
3. 司法分流。
4. 观护执行程序。
(六)观护措施与观护内容
1. 观护措施
2. 观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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