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省察:制度检视与变革路向
发布时间:2024-06-06 06:18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少年司法原则,符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实际需求。通过对社会调查制度的立法脉络梳理发现,我国社会调查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地方尝试到立法明确的过程。然而,实践中社会调查制度仍然存在主体不规范、社会调查报告质量欠佳、社会调查方式不完善等诸多弊端。鉴此,为有效应对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践适用困境,应当回归社会调查制度之兼顾诉讼经济与人权保障的功能定位,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体系,完善社会调查的程序设计及重新定位其证据效力,从而使社会调查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制度价值,为少年司法的完善提供助力。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立法脉络考察
(一)起步与探索时期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1988—2001年
(二)转折与发展时期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2001—2010年
(三)深化与进步时期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2010年至今
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规范审查与证据效力的检视
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功能定位:兼顾诉讼经济与人权保障
四、展望: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变革路向
(一)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体系
(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程序设计
(三)重新定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
本文编号:3990427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立法脉络考察
(一)起步与探索时期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1988—2001年
(二)转折与发展时期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2001—2010年
(三)深化与进步时期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2010年至今
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规范审查与证据效力的检视
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功能定位:兼顾诉讼经济与人权保障
四、展望: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变革路向
(一)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体系
(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程序设计
(三)重新定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
本文编号:39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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