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公安侦查人员法律推理主体地位初探
发布时间:2017-08-07 23:02
本文关键词:刑事诉讼中公安侦查人员法律推理主体地位初探
【摘要】:文章通过对法律推理的概念、本质特征、一般过程及其主体系统的分析,以及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侦查人员法律推理主体资格、主体的主观性、社会性、职业道德和先验的主体思维结构等方面的详细论述,试图对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法律推理主体系统中的源头地位进行初步探讨。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刑事诉讼 法律推理 公安侦查人员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2014年度重大项目(第三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研究”(14ZDC008)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5.2;D631.2
【正文快照】: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五个阶段,即立案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系统等)、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和执行阶段。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法律推理主体应该是一个系统,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除包括法官、检,
本文编号:63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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