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土地法论文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9 16:30
  农村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也是人类从事农业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的物质基础。我国农民最基本的一项土地财产权利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法律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中的物权性流转方式,互换的本质是权利本身的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深化理论与制度完善不仅与我国广大农民收入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也对农地资源的再分配、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公平的实现具有深远的影响。现行立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此种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物权法》总则确立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和物债分离原则。为使农地互换制度的运行与《物权法》立法精神更为契合,维持农地互换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本文提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登记生效主义构想。此外,不完善的农地互换纠纷解决机制导致广大农民在互换过程中难以维权,故应当构建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多... 

【文章来源】:云南大学云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制度概述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概念与特征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性质与效力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历史沿革与现实意义
二、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制的运行现状
    (一) 典型案例介绍
    (二) 典型案例解析
    (三) 互换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三、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法律规定不全面
    (二) 法律规定缺乏操作性
    (三) 权利救济保障制度存在缺陷
    (四) 土地登记、备案制度失范
    (五) 行政监管和服务职能未能发挥
四、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法律制度
    (二) 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 加快落实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制度
    (四) 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登记生效主义
    (五) 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监管与服务职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48569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tudifa/348569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af0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