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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在我国新闻立法中的体现

发布时间:2021-10-23 08:32
  国家、媒体、公民是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三大主体。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关于《新闻法》立法问题的研究成为新闻学界研究热点。一直以来对新闻法的研究集中于新闻法与公民,也就是新闻法与个人的微观层面,而对于新闻法与国家宏观层面的研究甚少。本文辨证认识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与新闻法两者间的关系,实际上,党的领导与新闻立法相辅相成。在新闻立法中,对新闻法怎样具体规定,能体现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保障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度的新闻自由,是我国新闻立法的难点,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正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证党对新闻事业领导的合法性,通过对宪法进行文本分析,说明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精神的重要内容,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是宪法确认和保障的。而坚持党的领导下的新闻自由是中国新闻法立法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证。第二部分辨证分析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和新闻立法两者间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新闻立法有利于在新闻传播领域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而坚持和改善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促使中国新闻立法履行维护新闻传播领域公共利益的职能。此外,在系统回顾梳理建国以来我国新闻立法概况的基础上,以20世纪80年代末制定的三部新闻法草案为文本,进行...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基于宪法的文本分析
    (二)对中国新闻立法的启示
二、新闻立法与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
    (一)建国以来中国新闻立法的发展
    (二)新闻立法利于在新闻传播领域强化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
    (三)坚持和改善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有助于新闻立法履行其关键职能
    (四)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在中国新闻法草案中的具体体现
    (五)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在中国新闻法草案中体现不足影响立法质量
三、国外新闻传播相关立法与判例的考查
    (一)社会主义国家相关立法
    (二)资本主义国家相关法律规范中维护公共利益的规定
四、在中国新闻立法中体现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的建议
    (一)新闻法基本原则
    (二)具体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苏联报刊与其他大众传媒法》特色[J]. 张举玺.  新闻爱好者. 2014(04)
[2]为什么我们没有“新闻法”——反思我国新闻传播立法研究[J]. 张晶晶.  政法论丛. 2014(01)
[3]管窥商业网络媒体发展之路[J]. 汤代禄.  青年记者. 2013(27)
[4]构建新闻管理体系的思考与实践[J]. 黄平.  中国报业. 2013(09)
[5]中国新闻法治的现实困境及推进思路[J]. 顾理平.  江苏社会科学. 2012(05)
[6]西方新闻立法的启示[J]. 张旭东.  新闻知识. 2011(04)
[7]新闻立法探析[J]. 刘英,李军林.  株洲工学院学报. 2006(05)
[8]论比例原则[J]. 王名扬,冯俊波.  时代法学. 2005(04)
[9]党管媒体与改善新闻管理体制——一种政策和官方话语分析[J]. 夏倩芳.  新闻与传播评论. 2004(00)
[10]法国《新闻自由法》评析[J]. 周孚林.  河北法学. 2004(11)

博士论文
[1]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D]. 常永达.中国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45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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