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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平行记账”方式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07-20 00:59
  近年来,事业单位企业化呼声不断,促使国内事业单位开始采取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事业单位企业化脚步的临近。新《政府会计制度》提出事业单位在日常财务核算过程中采取"平行记账"方式,更能如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和"运行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文章以《政府会计制度》的"平行记账"背景为切入点,并对"平行记账"方式运行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最后针对事业单位实施平行记账提出一定的见解。 

【文章来源】:财会学习. 2020,(3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平行记账”产生的背景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二)“平行记账”产生的背景
二、“平行记账”运行的现状分析
三、事业单位实施“平行记账”的思考
    (一)无须进行平行记账的业务
        (1)以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
        (2)应缴财政款。
        (3)事业单位暂时收取,未来应该退还的其他应付款。
        (4)事业单位暂时支出,未来需要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二)应当进行平行记账的业务
四、事业单位实施“平行记账”的应对措施
    (一)提升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二)科学界定业务范围,保证平行记账业务准确进行
    (三)加快推进财务信息系统建设
结语



本文编号:329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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