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01 19:01
本文关键词:政府主导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晋江是泉州市境内最大河流,也是福建省水土流失最严重、含沙量最大的河流之一,面临着巨大的生态压力。位于晋江上游的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和南安市大部分乡镇由于其功能定位及其产业发展方向的限制,支付了大量的生态成本,牺牲了许多经济社会发展机会,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严重落后于下游。泉州市,尤其是晋江下游县(市、区)作为上游县(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受益者,必须对上游做出补偿。由于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研究政府主导下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完善泉州生态补偿政策,推进地区水土流失防治,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地区发展步伐,提升发展水平,逐渐改善流域上、下游之间非均衡发展状况,实现流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双重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内涵进行了界定。通过借鉴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分析了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对象、实现途径等。在阐述了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状况,分析了晋江流域上下游之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差异与经济不均衡发展的原因之后,总结分析、并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经验做法,提出了政府主导型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即泉州市政府的“职责补偿”、流域下游政府的“义务补偿”、流域上游政府的“自我补偿”等三种补偿路径,为晋江流域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政府主导 水土保持 生态补偿 晋江流域
【学位授予单位】:华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812.8;S157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9
- 第1章 导论9-20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目的9-13
- 1.1.1 研究背景9-10
- 1.1.2 研究意义10-12
- 1.1.3 研究目的及解决的主要问题12-13
- 1.2 研究综述13-18
- 1.2.1 国内生态补偿的研究进展13-16
- 1.2.2 国外生态补偿的研究进展16-18
-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技术路线18-19
- 1.3.1 研究思路18
- 1.3.2 研究方法18
- 1.3.3 研究路线18-19
- 1.4 创新之处19-20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综述20-25
- 2.1 概念解析20-22
- 2.1.1 生态补偿20-21
- 2.1.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21-22
- 2.1.3 流域生态补偿22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22-25
- 2.2.1 公共产品理论22-23
- 2.2.2 外部性理论23-25
- 第3章 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现状分析25-36
- 3.1 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现状25-30
- 3.1.1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性显著25-27
- 3.1.2 地质灾害严重27-28
- 3.1.3 各地资源分布不均匀28-30
- 3.2 晋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0-32
- 3.2.1 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平衡30-31
- 3.2.2 流域社会发展不均31-32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32-36
- 3.3.1 自然环境方面:自然条件恶劣和地质复杂32-33
- 3.3.2 重要诱因:大量水利工程的修建33-34
- 3.3.3 历史原因:县域非均衡发展政策34-36
- 第4章 国内外政府生态补偿实践经验借鉴36-41
- 4.1 国外政府生态补偿实践经验借鉴36-38
- 4.1.1 德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和补偿模式36
- 4.1.2 美国农业政策中的生态补偿36-37
- 4.1.3 哥伦比亚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37-38
- 4.2 国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和模式38-39
- 4.2.1 福建省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38
- 4.2.2 浙江省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38-39
- 4.3 小结39-41
- 第5章 政府主导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41-51
- 5.1 政府主导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总体思路41-42
- 5.2 政府主导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理42-44
- 5.2.1 补偿责任主体42-43
- 5.2.2 补偿对象43
- 5.2.3 补偿途径43-44
- 5.3 政府主导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44-51
- 5.3.1 作为利益主导者的泉州市政府应积极进行“职责补偿”44-47
- 5.3.2 作为效益享用者的流域下游政府应主动进行“义务补偿”47-48
- 5.3.3 作为利益与风险直接承受者的流域上游政府应大力推进“自我补偿”48-50
- 5.3.4 小结50-51
- 研究结论与展望51-53
- 研究结论51-52
- 研究展望52-53
- 参考文献53-57
- 致谢57-58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王清军;蔡守秋;;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J];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07期
2 张询书;;试论建立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3期
3 陈祖海;试论生态税赋的经济激励——兼论西部生态补偿的政府行为[J];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2004年06期
本文关键词:政府主导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39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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