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资源税改革效益与现存问题分析——以煤炭企业为例
发布时间:2024-05-10 19:14
重点研究资源税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后,山西省关于资源税征收的改革效益及现存问题。改革效益包括降低企业综合税负、提高征管效率、提高财政收入与公平以及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并针对山西省税制现存税收范围狭窄、生态治理不足、未有效体现资源禀赋差异以及促进资源转型功能不足等问题,提出提高税率水平、重设税科、扩大征税范围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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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9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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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15—2019年大同煤业、阳泉煤业、西山煤电资源税缴纳情况
据2015—2019年数据显示,大同煤业、阳泉煤业、西山煤矿3家煤炭企业所缴纳的资源税每年均在千万元以上,且在所缴纳的税收总额中占比均超过10%。以大同煤业为例,该企业所缴纳的资源税额在所缴纳的不同种类税额占比中位列第3。可见,资源税对于山西省煤炭企业的资源开采行为已经起到了一定....
图2阳泉煤电资源税税负情况
自2014年资源税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后,由于山西省煤炭资源税在资源税所占比例超过95%,考虑到煤炭企业经营状况不良,产业结构需要调整以及产能过剩问题的出现,政府对各煤炭企业征收8%的资源税。虽然山西省各企业的资源税实际税负有所提高,但是山西省资源型企业综合税负有所下降。以阳泉煤....
图3山西省2012—2018年财政税收总额
由于税改后资源税目减少,且山西省内企业统一按照8%的资源税率进行征税,对于企业的多重收费现象逐渐消失。同时,将原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虽然税率由国家确定,但税收收入归于地方,有助于矿产资源丰富的山西省将资源优势通过税收转变为财政优势,提升当地的财政收入,促进省内企业的公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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