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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定义方式及评析

发布时间:2021-07-20 17:54
  教育的定义方式决定着教育的定义内容。从哲学认识论角度分析,教育的定义方式可以分为实在论定义方式和现象学定义方式。教育的实在论定义方式把教育当作一个已经完成的实体或存在者,教育定义是对实体的"符合"或趋近;教育的现象学定义方式把教育当作一个正在发生的存在,教育定义是定义者参与其中而生发出的对教育的认识。前者是旁观式认识,它便于人们对教育进行深刻反思或理论言说;后者是参与式认识,它便于人们对教育产生实践认同和内心共鸣。时至今日,两种教育定义方式有相互靠拢的趋势,但又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这种态势形成了人们认识过程中的平衡和张力。其价值在于提醒人们,当秉持教育定义的一端时,不至于狂妄地不知或否定教育定义的另一端。 

【文章来源】:复旦教育论坛. 2019,17(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教育的实在论定义方式
    (一) 实在论的认识视角
    (二) 实在论认识视角中的教育
二、教育的现象学定义方式
    (一) 现象学的认识视角
    (二) 现象学认识视角中的教育
        1. 教育是意识的交流
        2. 教育是关系中的存在
        3. 教育发生于体验
三、两种教育定义方式评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不可“定义”的教育——论本质主义教育思维方式的终结[J]. 郝德永.  教育研究. 2009(09)
[2]现象学的方法特征——关于现象学与人类学、心理学之间关系的思考[J]. 倪梁康.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3)



本文编号:329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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