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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论立法与德性教育

发布时间:2021-08-21 09:28
  柏拉图认为,立法应着眼于教育而非惩罚。立法首先旨在造就好公民,但教育的最高目的并非培养好公民,而是培养完美之人。因此,教育的重点不应是职业教育,而是德性教育,德性教育的关键首先在于培养恰切的苦乐感和节制。立法者在为城邦设计法律时,应注重训练人的苦乐感与理性取得一致。只有展开充分的德性教育,最终才能培养出好的王者和立法者。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18,16(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教育的目的
二、立法与德性教育
三、王者的教育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柏拉图论勇敢——以《拉克斯》为例[J]. 罗峰.  世界哲学. 2016(01)
[2]自然与礼法的融合[J]. 林志猛.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5(12)



本文编号:335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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