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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与教育精神

发布时间:2021-12-19 04:48
  教育工作者最重要的特质是具有一种"教育精神",并能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因此没有必要区分教育家与教育学家,因为在其内在特质上两者是完全一致的;也不必把教育家视为一个高不可攀的层次,只要他们具有教育精神并坚守初心,他们都在履行教育家的角色。教育精神包括"无差别性"、"真诚性"、"导引性"和"反思性"四个方面。今天提出并讨论教育精神,旨在从规范性维度应对教育活动的不确定性,并重构教育共同体的专业承诺。 

【文章来源】:教育发展研究. 2019,39(2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教育家的定位
二、教育精神与教育家
三、教育精神的意味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哲学演讲录》导论[J]. 黑格尔,李文堂.  世界哲学. 2017(03)
[2]与胡塞尔的谈话(1931—1938年)[J]. A.耶格施密特,张任之.  世界哲学. 2017(03)
[3]规范性问题的语义转向与语用进路[J]. 郭贵春,赵晓聃.  中国社会科学. 2014(08)
[4]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J]. F.费迪耶,丁耘.  哲学译丛. 2001(03)
[5]科学的规范结构[J]. R.默顿,林聚任.  哲学译丛. 2000(03)



本文编号:354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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