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自由的尺度及实现
发布时间:2017-12-04 12:15
本文关键词:论教育自由的尺度及实现
【摘要】:教育自由是一种价值,反映的是教育实践活动中客体的属性和变化与主体需要之间相一致的程度。教育自由是学校自主办学的核心要义,是教师教学自由的前提条件,也是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保障。依据教育自由的主客体关系,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尺度是发展性尺度,表现为不妨碍个体发展与不损害他人自由;客体尺度是规范性尺度,表现为传递国家民族意识和维护公共利益。教育自由的实现需要消除主体对自由的需要与客体对自由的限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可能实现的路径为:尊重个人的教育自由主张,培养主体实现教育自由的能力,为教育自由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基金】:重庆市首批“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资助项目
【分类号】:G40
【正文快照】: 对自由问题的追问,一直是人类思想史上一个不朽的话题。自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本自由”这一命题以来,人们对自由问题的探讨就一直贯穿于整个人类的发展。据英国的自由理论大师柏林(IsaiahBerlin)统计,全世界有两百余种关于自由的概念。虽然对自由概念的解读如此丰富,然而“不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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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宏亮;靳玉乐;;教学自由的意义危机及其消解策略[J];教师教育研究;2013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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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生,
本文编号:125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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