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
本文关键词: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 郑湘晋 王 莉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摘要:认为我国专业学位设置二十余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急剧膨胀与配套条件不足、办学思路落实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由此造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其“职业性”要求之间的落差。指出坚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性”,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位论文等方面的改革,既需要培养单位的内部改革,也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整。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育改革
作者简介:郑湘晋,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西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太原 030006;王莉,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助教,太原 030006。
自1991年设立首个专业学位以来,我国专业学位种类不断增多,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截至2010年,专业学位已达39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占研究生招生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单位也逐步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发展迅速,但是,规模的急剧膨胀、配套条件的无法迅速补给以及办学思路落实过程中的滞后性,造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不可避免受到多年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影响,脱离了专业学位本身的“职业性”。
1.招生录取标准与职业性的关联不够,影响专业人才选拔质量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目的是通过对考生的知识基础、综合能力以及职业潜能进行测试,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录取考试更应该重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测试。当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取“初试笔试加复试面试”的功能分担形式。但是,由于命题专家的局限性或者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等,笔试考题过分偏重知识性内容,对应用和实践能力考查不够。另一方面,由于测验考生思维逻辑、语言文字表达水平、职业发展潜力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比较欠缺,尚未形成一套科学、规范且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复试程序,“复试走过场”的情形仍较普遍。这样的选拔方法使得一些真正希望在职业能力上有所提升的学生无法获得入学资格,而一批与学术型研究生思维模式、发展目标极为相似的学生被录取攻读专业学位,造成学生学习期望和后期培养之间的落差,影响培养质量。
2.课程设置、培养环节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区分度不高,职业导向性不足
调查显示,专业学位研究生对职业教育和业务提升有迫切需求,他们认为教学内容应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为应多讲授一些案例分析(70%);其次是重视实践教学,增加切身感受(54%),多安排一些前沿理论性课程(40%)和多学科性学术讲座(30%)[1]。但是在实际培养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多被发展成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压缩版”、“简装版”,甚至是“复制版”,课程设置上除削减了一些学术性课程外,,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课程没有本质差别,课程设置范围、教学内容和培养环节没有针对学生研究方向的特点,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所学的课程几乎完全一样,没有凸显其研究方向的特色,达不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职业化和个性化培养的要求。同时,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的多样化,不同学历程度的人员对于课程需求不同,跨专业和同等学力人员需要补修一定的基础课程,有工作经验的学生需要开设更多不同领域交叉课程和前沿课程,本科应届毕业的学生则急需强化实践能力环节,这些也是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培养所面临的难点。
3.导师队伍偏学术性,缺乏职业入场的领路人
专业学位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特定职业领域的高层次技术或管理工作。因而,除了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学生对专业的掌控能力、对行业的熟悉程度、对未来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对行业的宣传推广能力等都与培养质量密切相关。为此,师资队伍中需要有深厚理论素养的学术型师资帮助学生打好理论基础,更需要有充分把握职业发展需要和职业提升趋势的实践型师资作为学生的职业入场领路人。长期以来,高校“唯学历用人”的现象十分普遍,多数高校对于新招聘的青年教师主要以学历高低、毕业学校作为基本条件,对于新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也多以科研论文和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主持情况来作为考量的关键因素,这样学校引进了一大批“从校门(研究所)到校门”的学术型教师,造成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术型与实践型师资本源上的失衡。与此同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更加剧了培养单位导师队伍建设的压力。如何超常规地引进大量具有丰富职业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是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
4.涉及多种价值观的融合,暂未真正形成多方协同的办学思路和理念
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工商管理硕士培养的指导思想,指出工商管理硕士培养“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培养符合我国经济建设需要的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中级以上管理人才的途径”[2]。2010年《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高校“以培养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高校为主体,依托企业和行业组织,转变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3]。可以看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根本出发点是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和评价,必须要处理好高校、学生与政府、企业、行业之间的关系。当前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对于政府、企业的质量需求多数停留于文字表述。由于研究内容与企业需求不匹配、政策约束力小等原因,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也大多数发展成为学生“浏览观光式”的实习基地。此外,现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实际上多数由高校单一群体为主组成,这些专家对基础知识的要求、对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已经形成思维定势,不可避免地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要求与学术学位研究生趋同。企业人员无法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也就自然无法反映出真正来自于职业一线的需求。
5.缺乏配套政策,无法实现学位与职业资格的顺利衔接
将专业学位的设置与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直接挂钩是当前国外专业学位发展的特点。2002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关于在研究生院中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报告》,主张将专业研究生与国家资格考试挂钩,优先发展急需高级专业技术及国际认证的领域,以此明确并强化专业研究生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职能[4]。美国更是把第一级专业学位的获得视为取得职业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通过专业认证制度来保证第一级专业学位的质量,通过非政府性质的行业协会或专业权威机构制定评估标准,对高等院校进行认证,以保证设置专业学位的院校在生源质量、办学条件、教学水平、师资力量等方面达到基本的要求[5]。我国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发展较慢,由于企业、行业未能完全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无论是课程教学还是实践教学都带有浓厚的学术化色彩,学生在完成校内教育以后,仍然需要通过大量时间的复习,甚至再进行系统的实习与实践,通过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考试后才能获得职业准入资格,而且通过率也不高。这种情况进一步导致了专业学位的社会认可度较低的局面,学生在获得学位以后工作环境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待遇也未能有显著提高,从而影响了在职人员报考积极性。
二、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原则
围绕国家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身“职业性”的特点,笔者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服务需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立足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加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研究生就业率逐年降低,并且很大一部分毕业生从事与本专业无关的工作,呈现出研究生教育的结构性过剩。能否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重点,立足区域社会发展的需求,是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前提,是关系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成败的关键性问题。为此,在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时,要统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不断优化专业学位结构布局,进一步增强培养单位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进行结构调整的主动性,把是否适应和满足实际需要作为是否设立专业学位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充分考虑培养单位的实际培养能力,要考察、论证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育基础。
2.深度合作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关键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学位与职业顺利衔接的关键。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恰恰是政府部门、企业、行业急需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孵化器,能够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促成高校与政府、企业、行业的深度合作,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一方面能够保障政府、企业、行业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另一方面,联合培养促进一批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到实习单位去工作,能够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结构性就业率。
3.优化环境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保障
无论与发达国家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情况相比,还是与我国自身的发展情况来比较,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制度环境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且很多仅仅为暂行法规,合法性程度有待提高;与学术性学位相比,专业学位的实际地位不高,社会认可度低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亟待解决。因此,要着手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建设上下工夫,设置配套的人事、职称制度,提高社会、行业、企业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视,创造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吸纳更多优秀生源。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内容
培养模式改革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要全面了解掌握先进的办学思想和培养模式,分析、研究其规律,结合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加以消化、吸收,充分地将专业学位的“职业性”渗透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中。
1.选拔考试注重地域性、综合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各有特色、不尽相同,当前研究生入学全国统考的模式不能兼顾到各个地区发展的独特需求。因而应鼓励各地立足于区域社会的实际需求,确定哪些专业可以开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确立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环节、水平测定等,从而避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功能重复、泛化。在考试内容上,更加侧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探索将招生的专业课程考试权下放到学校和导师的做法。针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设置不同的考试选拔办法,对于全日制学生应侧重对他们实践环节和职业潜力的考查,对于非全日制学生应侧重于对他们专业基础知识和前沿视野的考查。
2.培养过程分阶段进行
产学研合作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的有效形式。要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必须在培养过程中将实践与理论有效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障实践为理论学习找到研究重点,理论学习为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为此,笔者认为,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宜采取“先实践、理论、再实践”三阶段形式,重在让没有工作经验的学生迅速地掌握职场环境和职业需求,在此基础上进行有的放矢的理论学习,而后进行再次实践,在理论和前期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职业素养教育。
对于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宜采取理论与实践穿插培养的形式,重在帮助学生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拓展学科、职业视野,在理论和原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升针对现场技术需求的创新能力。当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把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做简单的阶段划分,而应采取工学交替、授课与实践交叉、企业(现场)导师提前介入等灵活的方式进行。对于最后一个阶段的实践教学,主要是围绕毕业设计来进行。为达到 “职业性”的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强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和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学位论文应更多地体现实用性的特点,特别是针对实际问题的对策研究。学位论文的特殊性决定了应采取更加开放、多样的形式,允许学生围绕问题的解决提交实习报告、论文或者解决方案等。这也意味着最后一个阶段的实践教学,要特别发挥企业(现场)导师和实践单位的作用,宜采取依托企业(现场)需求的项目形式,让学生参与到项目之中,实实在在地面对未来工作中可能要面临的问题,考查学生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过程中,应有实际生产部门的专家参与。
3.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模块化
在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对未来职场精英的要求已经远远超越了纯粹的岗位技术要求。一方面要求他们具备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求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具备充分把握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因此,在课程设置上,要坚持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和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共课程的设置上,采取“科学发展观+职业道德+研究方法+专业外语”的方式。科学发展观课程重在解决学生信念的问题,职业道德课程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精神,研究方法课旨在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专业外语课要培养学生直接进入职场的专业外语交流能力。
专业课应有明确的职业指向,根据行业、企业需求设置课程,体现课程设置的实用性、灵活性和前沿性,采用模块式课程体系,设置“职业基础模块+职业发展模块+职业前沿模块”。职业基础模块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职场框架,掌握本专业(职业)应有的基本理论;职业发展模块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对于实际问题的综合应对能力;职业前沿模块重在开阔学生视野,了解职业发展的未来方向和趋势。此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应该充分考虑职业资格考试需要的内容,要将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有计划地纳入模块课程体系中。
4.校企合作、导师互聘
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能够充分地利用学校和社会两种教育环境,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与企业技术创新相结合,与地方的经济发展相结合,能够促进研究生从学校到企业、用人单位的流动,达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的。针对当前各培养单位产学研合作不太理想的情况,笔者认为宜采取政府介入建立校企互信的形式,政府出面将合作双方的个性特征、资源优势、合作动机、创新能力、技术更新能力等信息进行发布,通过自主选择建立校企之间的合作关系,双方本着“人才互动、知识互动、需求互动”的原则,从具体的合作项目入手,推动产业链上各阶段的合作,通过解决企业问题,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达到互利共赢。在项目合作的基础上,在校企内部分别建立适于双方技术人员和教师流动的体制机制,建立校企合作的“双导师团队”,校内导师沉到企业,与相同领域研究领域和方向的技术人员及教师进行分组、结合,保障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都能同时受到同一方向上两位老师(学术型教师和实践型教师)的指导,两位老师全程参与学生的培养,在录取、培养、淘汰等方面给予导师更多的自主权并明确相应责任。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需要的政策支持
1.授予省级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独立下达部分招生计划和招生审批的权力
考虑到在职联考生主要来自于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学生所需技术培养更切合区域实际情况,招生院校独立命题考试更能考查学生是否真正适于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另一方面在职联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能够扩大在职人员对于报考的热情,引起各用人单位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视。因此,笔者认为国家学位主管部门可以适当赋予省级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在职联考专业硕士研究生独立下达部分招生计划和招生审批的权力,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省教育厅、用人单位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组织专家考察区域内各类高级专业人才需求的规格、数量,设计各专业考查内容范围,在此基础上由培养单位实行单独命题考试,选拔、培养地方和企业需要的人才。同时,研究按照“招生基数+政策增量”的原则确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即各地可以根据区域内重点产业领域的特殊需求,有计划地在某些专业适当增加招生人数。
2.赋予培养单位在课程设置上的相对自主权
当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立足具体行业、职业和企业,要求能够胜任具体领域的高层次技术、管理工作。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可考虑实行统一的“培养方案(课程)基本计划”,以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的质量。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就是面向国家需求、面向区域发展需求,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统一的课程计划,无法真正满足人才培养服务区域和企业、行业发展的需求。国家主管部门应在制定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赋予培养单位在课程设置上的相对自主权,培养单位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程设置,能充分重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企业、行业、用人单位对人才的特别要求。特别是采取订单式培养的形式,在特殊或者重点行业、企业培养专业人才,可以考虑让用人单位提出特殊的需求,灵活地设置课程和制定培养计划。
3.建立“基本标准+特色水平”为主的质量管理监督体系
严格的质量监督体系,是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应逐步建立专业学位研究教育质量的国家和社会评估体系。要改变以往各类评估中“一刀切”的办法,以保障基本的培养标准和办出学科特色为主要评价内容,评价学校的特色和优势,而不是单单评价执行统一的课程计划的优劣。通过政策调控,引导主管单位和培养单位改革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殊性,适当邀请企业、行业、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参与到委员会中,考查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效果。各类监督评价工作应配套完善的反馈机制,保障学校不断改进培养工作,提高质量。
4.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法规建设
体制机制的顺利运行有赖于完备的法制建设。在不断提高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和培养单位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政府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完善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在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专业学位管理的法规建设,明确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更加可靠的法律依据,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争议。另一方面,要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操作层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细化规定,逐步推进培养单位明确办学思路和程序,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监督更有据可循。
5.建立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制度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发展完善的现实需求,也是履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职业性”的重要路径。考虑到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同种类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各类职业资格现有的获取方式,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模式:一是针对设置时间较长、发展较为成熟、培养模式职业化程度较高的学科采取完全对接的形式,学生通过在学期间课程学习和实践训练,在获得学位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认定。二是对于某些职业资格考试和在校学习内容重叠较多的学科,可以采取科目减免的形式,即学生在校期间通过某些课程或实践学习,在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免考个别科目或者缩短资格考试前的实践要求。
参考文献
[1] 接玉玲,刘孟臣,王振林.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状况调查与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6):45-48.
[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选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472.
[3]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EB/OL].
[4] 中央教育審議会.大学院における高度専門職業人養成について[EB/OL]. (2010-05-06). http : // mext. go. jp/b_menu/shingi/chukyo/chukyo0/toushin/020802.htm.
[5] 王文娟. 美国第一级专业学位的特点及其启示[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4):76-78.
(责任编辑 周玉清)
*本文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山西省校企合作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改革”(项目编号:05-104-035)试点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关键词: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6178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aoyulunwen/yjsjy/161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