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本质的审视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6-12-3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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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本质的审视与思考 刘国瑜 李昌新

  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既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自身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需要。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专业学位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及其本质的理解不深等原因,教育实践中还存在着定位模糊、特色不彰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直接影响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为此,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大意义,科学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努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更好地担负起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历史重任。

  一、培养应用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是什么?这是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回答的问题,否则其发展就会陷入盲目状态,脱离科学发展的轨道。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1]。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就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那么什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是什么决定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对其加以探究。

  1.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起源来考察

  现代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源于德国,最初只是为了培养科学接班人,强调纯知识、纯学理的研究。美国等其他西方国家的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最初也受到德国的影响,在实施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早期,也只是注重科学研究型人才的培养。19世纪后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一些特定社会职业要求其从业人员能够运用科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为适应这一变化,西方发达国家又建立了专业学位制度。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均是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增强研究生探索实践、研究并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培养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从研究生教育的特征来考察

  研究生教育是建立在科学研究活动基础之上的、以科学研究为主要特征的一种教育。正如伯顿·克拉克所指出的,研究生教育“以科研为首要的成分,教授的作用在于把科研和教学结合起来——科研活动十分恰当地成为一种教学模式。学生的作用就是把科研和学习结合起来——科研活动转变为一种学习的模式”[2]。在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中,尽管研究生的培养层次、培养类型、培养形式发生了变化,但科研能力的培养始终贯穿于研究生教育的产生与发展。“科研能力培养,是研究生教育固有的、决定研究生教育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具备和反映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同样要加强科研能力的培养,所不同的只是其科研的指向是实践领域,科研的目的是将科学运用到实践中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3.从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差异来考察

  专业学位是不同于学术学位的一种学位类型。学术学位所表征的主要是其获得者在相应的学科领域中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论的修养水平;专业学位所表征的主要是其获得者具备了特定职业所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具备了从业的基本条件,能够运用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有效地从事专业工作。与其相应,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重在学理的学习和研究,以满足人类发展的普遍需要和社会基础研究人才的需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则重在事理的学习和研究,以满足特定社会职业的专业人才需求[4]。此外,从我国已设置的39种专业学位的学科分布看,作为纯学术性的哲学、理学学科均未设立与之相对应的专业学位,而具有应用性的管理学、医学和农学等学科均设有与之相对应的多种专业学位。这也说明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明显的应用性导向,重在加强研究生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综上所述,应用研究能力培养,是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产生之初便具备的,是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属于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区别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特有的属性,决定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面貌和发展,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是应用研究能力培养。

  二、彰显本质: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都把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要求。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不只是数量的增长,还要有质量的提高,是一种有质量的数量增长。质量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关键在于教育实践中能够彰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追溯我国专业学位的发展历史,在没有确立“专业学位”的概念之前,我国曾将其命名为职业学位,后来考虑到我国学位制度还处于刚刚建立的阶段,学位的作用主要是对学位获得者的学术水平的认可,在人事制度方面还没有规定某种学位是从事某项职业的必备条件,因此,称为专业学位更切合我国的国情[5]。1996年7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发布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也就是说,法规文件明确地指出了专业学位具有明显的职业指向性,要求在教育实践中突出职业性,即人才培养应瞄准职业或职业资格要求并为之准备。然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性特征并不意味着对学术性的摒弃。从专业学位之“专业”看,它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职业,而是一种“专门职业”,有较高的专门技术层次,有独特的知识领域,有严格的入门标准。从学位的本质看,“学术是学位的本质体现,学位与学术有着内在的本质关联性。可以说,任何学位都是对学术水平的一种鉴定和认可,都直接反映一定层次的学术问题”[6]。专业学位作为学位的一种类型,必然要反映学位的学术本质。从培养目标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使命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就必然需要相应的高级专业知识来充当教育的内容。因为只有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较深入地了解专业的前沿动态,掌握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才能进行知识应用与技术创新,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为什么从总体上看美国的工程师不如英国的工程师在工程实践以外的领域达到那样的高度?答案在于美国工程师必须修习的职业课程相对狭隘。如果美国律师业和英国律师业的水准存在令人遗憾的差异,那么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否就可能是美国的法学院强调实际的训练,而英国的大学注重对法律的理解”?[7]因此,如果舍去了学术性,不仅不能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地位,更不可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职业性与学术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职业性是在一定学术水准下的职业性,而学术性则是体现职业性的学术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主要通过职业性与学术性的融合来保证,培养应用研究能力是整合职业性与学术性的根本途径。应用研究是将基础研究所产生的理论知识设法应用到解决人类实际的问题上,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以及指向明确的应用范围和领域。它虽然也是为了获得科学技术知识,但这种新知识的获得建立在开辟新的应用途径的基础上,是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对应用具有直接影响。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中,着力培养研究生的应用研究能力,引导研究生善于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发现问题、提炼问题、思考问题,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学以致用,提高他们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养;有利于增强理论与实践的沟通,拓展理论的外延和功用,并依靠实际问题的解决来丰富、发展理论。因此,培养应用研究能力,既能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性,又能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术性,促进职业性与学术性的彼此沟通与相互融合,进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本质的回归:路径与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实际部门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持续增长,这既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应正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回归本质的新途径,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1.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

  明确的培养目标定位,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言:“宗旨既定,自趋正轨。[8]”宗旨不明,遑论其他。我国发展专业学位的初衷是“完善我国学位制度,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9]。专业学位不是学术学位的补充,而是一种独立的学位体系,其培养目标与学术学位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目前人们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认识还很不充分,教育实践中还存在着培养目标迷失的现象,以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术要求、培养模式来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忽视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和优势。因此,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应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独特性,坚持以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制定不同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方案,,从而使专业学位真正成为一种具有独自存在价值和意义的特色学位,增强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2.师资素质注重专业实践能力

  高质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作保证。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特征是职业性与实践性,这就决定了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师既要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又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还要密切关注相关职业领域的发展。一个对相关行业、职业领域缺乏了解的教师不可能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有效的指导。然而,目前我国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主要是高校教师,由于他们大多长于专业理论而缺乏专业实践能力,他们能教给学生的主要是理论知识,而不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不利于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用研究能力。为此,要鼓励校内教师参与产业实践活动,及时了解行业企业的发展动态,了解生产实践中的问题,使他们成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教师。要拓宽指导教师来源渠道,聘请职业部门专业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专业人员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课程教学、实践实习、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中,发挥他们专业实践能力强、深刻理解行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等优势,与校内教师紧密合作,共同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3.课程设置围绕职业发展需要

  课程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提高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影响重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使命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就要求其课程开发应从职业世界向学科内部辐射;课程设置应围绕职业发展需要,以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提高为核心;课程内容应提供学术与实践的知识,反映理论发展动态和实践领域最新进展。这样,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既可形成职业要求所需的知识体系,养成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所需的开拓性思维方式和多视角分析问题的习惯,提高专业工作的能力,勇于应对实际工作中复杂而多样的挑战;又可灵活、及时地将学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应用到社会实践中,迅速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4.教学过程做到教、学、用结合

  教学是由若干能够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教学环节组合而成的活动过程,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践性特征,要求其教学应能激发研究生关注相应职业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注重培养研究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教学成为推动他们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积极力量。然而,目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并没有突出面向实际问题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不能很好地满足研究生职业发展的需要。为此,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应把更多的实践因素融合到教学中,强化专业实践教育,促进学术与职业之间的融合。要多运用现场研究、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教学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激发研究生的讨论热情,真正将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专业与素质紧密结合,培养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主动发现和思考实践中的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通过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使企业在分享高校研发及人才优势的同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促进教与学、学与用的有效衔接。

  5.学位论文评价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评判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的研究工作,主要是针对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运用理论知识对其加以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重在回答“怎么办”,属于问题对策研究,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其目的在于提升研究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价,应反映相应专业领域的特点及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突出研究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引导研究生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努力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1.

  [2] 伯顿·克拉克.探究的场所——现代大学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

  [3] 周泉兴,王琪.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历史、现实和哲学的考察[J].中国高教研究,2009(2):38-40.

  [4] 研究生专业学位总体设计研究课题组.开创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时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6-18.

  [5] 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回顾与思考(上)[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6):4-8.

  [6] 康翠萍.对学位类型界定的一种重新解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5(5):50-52.

  [7] 罗伯特·M·赫钦斯.美国高等教育[M].汪利兵,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7.

  [8] 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J].教师之友,2000(10):1.

  [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学位[1996]30号,1996-07-22.

  (责任编辑 周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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