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学位撤销的权限设定与行为定性——基于行政“组织+行为”法的分析框架

发布时间:2021-07-23 11:46
  目前高校学位撤销制度主要存在"设定权限"与"行为性质"不明两大问题,它们分属于行政法教义学中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研究对象。从组织法视角看权限问题应采取"原则之治",具体而言处理的原则是:"公务自治+辅助原则";匹配技术是:"事项分类+动态平衡"。前者为高校事权提供组织法分类依据,后者通过法律微调机制实现权限动态平衡。而从功能视角看学位撤销行为包括三种功能:"纠错+惩罚+救济",但带有管理性质的"惩罚"与控权性质的"救济"却和学术"纠错"功能在逻辑上存在明显张力,高校"自我规制"下的纠错定性则有利于调和张力。如此就为前述两大问题提供了新的分析解决框架,也对紧锣密鼓的学位法修订提供适时的理论指导。 

【文章来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9,(08)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学位撤销制度运行的现象与问题
    (一)校规中学位撤销细化规定参差不齐
    (二)学位撤销行为定性观点各异
    (三)社会民众与法学专家价值观的隔阂
二、高校学位撤销权限的组织法分析
    (一)组织法中高校事权分配原则
        1. 公务自治原则与分类之治
        2. 辅助原则与学术介入的正当
    (二)原则指导下的学位撤销事权划分与动态平衡
        1. 学位撤销事权的划分
        2. 学位事权的法治化动态调整
三、高校学位撤销行为的功能分析
    (一)学位撤销行为的功能体系
        1. 高校自我纠错功能
        2. 维护学术秩序功能
        3. 监督行政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功能衡平下的撤销行为定性
        1.“严惩”环境所面临的“同化”风险
        2.“自我规制”下的纠错定位能规避风险
四、余论:本界定框架对学位立法修订的意义
    1.划定总体权限
    2.明晰学位撤销的组织机构
    3.明确监督与救济程序事项归属
    4.允许高校自由选择撤销行为方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学术不端问题的现状与治理路径——基于媒体报道的64起学术不端典型案例的分析[J]. 刘普.  中国科学基金. 2018(06)
[2]日本历史教科书问题的法理解读——以家永三郎教科书案为例[J]. 湛中乐,黄宇骁.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8(05)
[3]高校校规的法律属性研究[J]. 朱芒.  中国法学. 2018(04)
[4]美国公立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正当程序审查[J]. 李烁.  行政法学研究. 2018(05)
[5]从“三角协调”到“治理均衡器”:西方国家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现代转向[J]. 王思懿.  现代教育管理. 2018(07)
[6]论国家政策的矛盾及其规制[J]. 彭中礼.  法学. 2018(05)
[7]行政保留的法治逻辑及其规范构成[J]. 刘春.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8]设定学位撤销条件的原则与要求[J]. 宋烁.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8(01)
[9]学位撤销的法律属性及其要件分析——兼评“于艳茹案”[J]. 周详,刘植萌,胡鑫.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 2017(02)
[10]中央与地方立法事权划分的理念、标准与中国实践——兼析我国央地立法事权法治化的基本思路[J]. 封丽霞.  政治与法律. 2017(06)



本文编号:329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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