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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对我国村镇银行运作方式的借鉴

发布时间:2015-03-09 20:39

季伟杰   天津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摘要: 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政府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逐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并在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的尝试。接下来从村镇银行业务的操作和村镇银行本身建设两方面具体分析了国内外村镇银行运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村镇银行;运作方式;农村金融机构

一、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村镇银行出现的背景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制度和功能上的缺陷,造成了农村金融供求矛盾。从名义上讲,在农村地区从事金融活动的正规金融机构有四家,即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农村金融体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直接减少了农村金融供给。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向城市收缩并上收贷款权限,使其基层机构沦为吸存机器。农业银行也紧随其后撤出农村金融市场,而不愿将资金投入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导致农村金融资源流出,对农业信贷投入逐年减弱。据统计,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例平均每年下降 1个百分点以上。 

2.农业发展银行没能有效发挥对农业投入的资金聚集效应。农业发展银行设立的初衷是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放提供信贷支持,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行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仅承担了收购信贷支持的责任,对其他职能却无力顾及。 

 3.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虽然农村信用社被定义为当前主要的农村金融机构,是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以及联系农民的纽带,但它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性质,而是作为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作为独立法人追求盈利,无力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信贷需求,反而将其从农村吸收的存款投向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导致农村资金不断非农化和外流,难以支撑三农经济发展。 

 4.农业保险日趋萎缩,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的紧张程度。我国的农业保险经过 20世纪 90年代初期短暂的快速发展后,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农业保险方面的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回报率低,保险公司在商业化经营中追求经济效益,使得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

5.民间金融活跃,但没有获得合法地位。由于正规金融供给不足,造成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现象十分普遍。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一些民间借贷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的高利贷现象,加剧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

以上这些现状均说明了,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缺乏合理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这构成了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村镇银行应运而生,以便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从国内外经验看村镇银行的具体运作

我国严格意义上规范的农村小额信贷开始于1993年中国社科院在河北易县的小额贷款扶贫试验。孟加拉的乡村银行(以下简称为GB)于1974年也是从小额贷款试验开始的,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成功,1993-1996年社科院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先后在河北省易县、河南省虞县、南召县和陕西省丹凤县实施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小额信贷试点的成功引起了贫困地区各级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广泛关注。在国际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许多贫困地区开始借鉴和大规模推行小额信贷扶贫的经验。到20009月,中国社科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小额信贷管理体制课题组通过调查,估计全国小额贷款累计达60亿左右,至少有600多万贫困农户获得过小额信贷的支持,按人口计算受惠人数在3000万以上。小额信贷试验的成功为现在发展村镇银行及其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这部分我们试图对多年来GB以及中国小额信贷试验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分析,进而对我国目前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出建议。主要分两方面,一是村镇银行业务的操作,二是村镇银行本身建设。

(一)业务操作

村镇银行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最主要的业务应该是贷款业务,关于业务操作我们的讨论限于小额贷款业务。

1.贷款对象

GB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村贫困女性,尤努斯认为,女性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比男性更难以改变自己的贫困状况,但女性维护家庭完整和子女利益的意志比男性更坚决,她们会积极的利用贷款改善经济条件,使其家庭和子女受益,为了减少违约风险,规定贷款只能用于生产性项目。目前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对象也是农村地区的贫困农民,也是针对生产性的项目,否则农民的还款能力将受到限制,既增加了违约风险也不能实现小额信贷的初衷。

针对贷款对象的识别,目前我国村镇银行采用的是借款前填报借款申请表并由村镇银行派人进行走访核查,这种方式虽然一定程度上确保实际取得贷款的是贫困农民但也相应地增加了贷款的运营成本,这个问题只有随着村镇银行逐渐熟悉当地实际情况才可以慢慢改善。

2.贷款利率

为优惠贫困贷款农民我国小额贷款试验绝大多数采取了低利率的政策。然而,一方面低利率的小额贷款导致有权限的阶层套取低息贷款以及小额信贷机构工作人员“寻租”的现象,农民难以享受到小额贷款,另一方面低息令农民产生错觉,认为小额贷款是优惠政策所以不用到期归还甚至根本不用还。有资料表明,1991-1993年扶贫贴息贷款还款率平均仅为54%。而且较低的利息难以给贷款人以压力和动力,使用起来非常随意。

反观GBGB提供的小额信贷利率比普通银行高4%,而其还款率一直在97%以上。GB的实践证明,贫困的目标人群有能力支付较高的贷款利率,而且高利率还可避免非目标人群利用权限套取低息贷款的现象,增加了贫困农民的贷款可得性。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我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采用的仍然是低息政策。由于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自负盈亏,所以面对较高的贷款运营成本采用低息政策必然会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村镇银行的持续经营。综合以上几点,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必须采用高息政策,否则不但贫困农民可能享受不到小额贷款,而且很可能会影响村镇银行本身生存。

3.抵押和担保

面向贫困农民的小额贷款大都采取无抵押和担保的形式,但为了控制风险一般采用的是联保制度。联保制度最早是由尤努斯提出来的,即五个人为一个小组共同为一笔贷款担保,虽然贷款是个人行为,但小组五个人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从而起到联保的作用,而且有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小组以防止亲属关系影响联保作用。同时对小组的贷款顺序作了规定,先是带给两个最穷的成员,如果还款正常在带给另外两个人,最后是组长。随着长时间的合作,GB与当地农民的合作已经日趋完善,2000年前后,GB 开始对其传统模式进行反思,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发了所谓“广义化推广模式”,在新模式下的借款小组中,各小组成员之间不再承担连带担保义务,而仅仅通过道德约束进行互相监督。

对于中国来说无抵押和担保的小额贷款仍只能算新生事物,风险控制是村镇银行业务开展中最应该重视的问题之一,联保制度作为已经被证明了的有效经验应该可以被我国村镇银行拿来作为控制风险的手段。

4.还贷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试验和GB在还贷方面采取的都是“整贷零还”。分期还款大大减少了小额信贷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借款人还款压力大,约束了借款人的个人支出行为,从而有助于及时还款。还款一般是以周为周期,每周陆续归还本金和利息,一年期贷款每周归还本金的1/50,称为“50周还贷制”。起始还款的周国内和国外有所不同,GB为得到贷款的下一周,国内有的是从第三周起。

至于我国村镇银行的还款方式我们没有找到确切资料,不过“整贷零还”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手段我国村镇银行可以拿来采用。

(二)银行建设

1.资金来源

尤努斯最早是自己从银行贷款然后再贷给穷人,再就是从福特基金得到的援助。1984年至1985年间,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福特基金、挪威和瑞典政府共向格拉明银行提供了3800万美元低息贷款;1989年,加拿大和德国政府也加入援助行列,提供了8700万美元,除了这些国际性的援助,其他的主要来自于国内的低息贷款和小额信贷批发机构。

GB初期虽然不是金融机构,没有公开的社会吸收存款的权利,,但是,它设法从贫困借款者中吸收储蓄,建立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尤努斯建立了小组基金和中心基金两种方式。基金的来源包括两部分:一是小组成员每周强制缴纳的1塔卡的小组基金和中心基金,二是GB发行的股票。小组基金有利于保障村镇银行的自己充足,另一方面也让组员养成了储蓄的习惯。随着GB成为正式银行及其自身的改革,在2000年前后GB取消了小组基金。GB的利率比普通银行高4%,这样可以弥补高成本和高风险。不同于政策性金融。在突发自然灾害时,GB不会免去农民的贷款,但会重组他们的还款计划;不免费地提供市场信息和代购农资、化肥的服务;坚持股份制私有化经营。通过自身运营来解决资金问题,摆脱了受制于政府和国际援助的情况,保持了自主经营权。

我国村镇银行最初的资本来自银行的实收资本。尽管村镇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可以吸收存款,仍有部分村对村镇银行的安全性不信任,所以今后村镇银行的吸收存款能力可能会较弱,模仿小组基金的形式既可以吸引村民更关注村镇银行,也可以培养贫困农民的储蓄习惯。

2.培训

尤努斯非常重视培训,在试验初期贫困农民首先要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后才可以获得贷款,这样既可以让贫困农民了解提供贷款的流程,大大提高了效率,从而使他们更方便的使用贷款,另一方面也让贫困农民更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贷款。同时,GB也十分重视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新聘员工首先要接受六个月的培训,管理人员一般在总行或分行支行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

对目前我国村镇银行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对员工的培训,因为村镇银行的业务有别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尽快让员工熟悉业务才能让村镇银行的业务开展更为顺利。村镇银行的主要特点是更为贴近农民,所以在成本允许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应该通过各种培训形式让农民尽可能的了解村镇银行,拉近村镇银行与农民的距离。

3.持续经营

前面已经提到过GB的贷款利率待遇一般商业银行4%,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从1992年到1994年,格拉明银行收入从1900万美元增长到5000万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GB1985年到1996年间有总额达到150万美元的利润,但利润来源却是依靠1600万美元的直接捐赠,8100万美元的软贷款和4700万美元的权益投资形成的间接补贴,以及所有者追加的2700万美元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严重依赖捐助资金实现机构的存续并扩大业务覆盖范围,在纯粹的商业意义上终究是难以为继的。而且GB在发展过程中尤努斯的个人色彩浓重,这虽然是GB成功的原因之一,但也和真正商业可持续性的要求存在矛盾。2000年左右GB的内部改革克服了传统模式缺乏灵活性的缺点,商业化运作更为完善,此后尤努斯开始更加坚定地走市场化道路:拒绝低息的国际援助款,转而通过利率更高的债券吸取资本金。

我国小额信贷试验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国际组织(如河南省试验资金来自于福特基金会和GB/GT)和地方政府,这些项目的目的显然不在于其盈利性。对于村镇银行来说,只有盈利才能够有持续经营的能力,我国村镇出现时间尚短,其盈利能力还需通过实践的检验,但在初期村镇银行应学习GB尽可能的寻求各方面的帮助,随着对农村业务的熟悉尽快完善其运作,实现持续经营,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三、小结

由于出现时间尚短,村镇银行在实践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比如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很多贫困农民的资金需求集中在医疗和教育上而不是生产性项目;最贫困的一部分农民贷款需求低,有资金需求时主要靠向亲友借款解决,缺乏寻找生产项目来脱贫的欲望。而且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村镇银行的具体设立和运作也要体现各地的实际,面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村镇银行应该坚持灵活多变的思路,毕竟村镇银行本身就是金融创新,其业务的开展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尝试适合村镇银行发展的运行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会随着其发展逐渐暴露出来,人们对村镇银行的认识也会进一步加深。在控制风险和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村镇银行的优势,提高农村金融的活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以满足三农的融资需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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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钟.首家村镇银行诞生记[N].南方周末2007.03.15

[5]穆罕默德·尤努斯.穷人的银行家[M].三联书店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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