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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土增税与所得税费用扣除中的差异

发布时间:2017-11-18 14:20

  本文关键词:房企土增税与所得税费用扣除中的差异


  更多相关文章: 费用扣除 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国有建设用地 税额计算 闲置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闲置费 增税 国土资源


【摘要】:正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业务中,税额计算过程中涉及较多种类的费用,扣除的口径及范围不同,容易引起混淆。笔者结合几项费用扣除的不同规定,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中的差异。一、土地闲置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
【作者单位】: 浙江省黄岩市自来水公司;
【分类号】:F812.42;F299.233.42
【正文快照】: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业务中,税额计算过程中涉及较多种类的费用,扣除的口径及范围不同,容易引起混淆。笔者结合几项费用扣除的不同规定,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中的差异。 一、土地闲置费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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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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