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筹办费筹建期间不能确认为当期亏损
发布时间:2017-11-27 19:33
本文关键词:房企筹办费筹建期间不能确认为当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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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近期,我们接受某央企在本地设立的房地产公司委托,对其进行2014年度亏损额的鉴证。税务师上门查阅了该房地产公司账簿凭证后发现,该企业处在筹建期,企业对筹建期相关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存在申报错误的情况。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税收政策复杂,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筹办费会计处理与税法的主要差异作如下分析。一、新税法对开办费处理与会计趋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中,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
【作者单位】: 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
【分类号】:F299.233.42
【正文快照】: 近期,我们接受某央企在本地设立的房地产公司委托,对其进行2014年度亏损额的鉴证。税务师上门查阅了该房地产公司账簿凭证后发现,该企业处在筹建期,企业对筹建期相关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存在申报错误的情况。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税收政策复杂,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筹办费会计处,
本文编号:123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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