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4 08:55
【摘要】: 目前,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升温,房地产市场也空前活跃,此时房屋中介服务机构也随着不断涌现。房屋中介机构对繁荣房地产市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房屋中介市场混乱带来的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房屋居间活动缺乏行业的统筹规划和行业自律,导致一些房屋经纪机构及工作人员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法律规定,运用定金陷阱、虚假中介等手段欺诈和胁迫客户,做出一些不讲诚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房屋居间行业的声誉和发展前景,同时在居间过程中有些委托人也不讲诚信,向居间人提供一些虚假信息,而法律在约束委托人行为方面还是空白。房屋买卖居间活动是房屋居间活动的一种,因此,通过规范房屋居间活动来间接规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对于房屋买卖交易成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目前我国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等几部简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房屋中介服务行业进行规范,虽然各地行政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办法、条例之类的地方性法规,但其效力、范围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远不能满足房屋中介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完善关于房屋居间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内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该合同是众多居间合同中的一种,它既有所有居间合同的基本特征,也有其自身的特点,现实中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操作实践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领头军而发展迅猛,房屋居间业务也成为了涉及普通百姓生活的一件大事,要在房屋居间业务纠纷中厘清各种关系,明确权利义务,预防纠纷的发生,保护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则必须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基本理论入手,深入分析,寻求解决之道。 在本文中,通过对居间合同的基本理论以及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合同成立的认定,格式合同不规范,当事人权利义务不明确化等多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采取相应的立法和实务对策,如区分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完善诚信义务及信息披露制度,居间人报酬和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等等,通过多方面完善立法使我们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制度真正实现其立法目的。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3.6
本文编号:2526463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3.6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罗凯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法律解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年23期
,本文编号:252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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