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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17-03-20 03:03

  本文关键词: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合同解除是否影响违约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责任,在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直存有争议。合同解除的目的是为了使合同当事人摆脱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后怎样周全保护债权者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作了比效灵活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但并未言及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理论界主要存在直接效果说和折衷说之争。违约责任以有效存在的合同为基础,,通过使违约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形式,保障守约方的利益,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如果只是从合同解除是否消灭合同关系的角度,确定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能否并存,就会在直接效果说和折衷说上得出不同的结论。 在合同因违约解除的场合,如果依直接效果说,合同因解除自始不存在,违约责任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认为合同解除后的效果应采用直接效果说,否定了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并用关系,认为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为一种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表现为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果依折衷说,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关系不消灭,则违约责任仍可以并存。《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柴里煤矿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保税区华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认为合同解除后的效果应采用折衷说,支持守约方在合同解除后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并存的依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合同解除后至少存在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负有填补对方损失的义务,合同解除的标的是合同关系中的原权利义务,表现为违约责任的救济性权利义务作为原权利义务的替代而产生,因此,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可以并存;另一方面违约责任关系的存续,也可以直接从违约行为这个法律事实寻找到依据,因为合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合同债务被违反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违约责任不因合同解除而消灭。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并存是有限的。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在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时,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涉及违约责任。协议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而终止合同,相当于订立了一个新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或者即使存在违约行为,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解除时已经就损失进行了清算,也不会产生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并存主要体现为法定的违约解除,但二者在违约解除中的并存也不必然发生,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如果通过恢复原状足以使当事人不受任何损失的回到订约之初的状态时,则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在违约解除与违约责任并存时,应排除继续履行方式的适用。因为守约方通过解除合同免除了自己的履行义务,守约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违约损害赔偿的适用可分三种情形:对于合同尚未履行的,违约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应为守约方为准备履行合同义务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对于可以恢复原状的履行部分,守约方选择恢复原状的,违约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为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及因恢复原状发生的损失。对于无法恢复原状或守约方不选择恢复原状而径直要求赔偿损失的情形,无论从公平原则方面,还是从一方开始履行义务后对另一方如约全面履行合同的期待出发,都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这种情形合同解除的赔偿与《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的违约损害赔偿内涵是一致的。 在合同解除场合,违约金条款是当事人确定的一种独立于合同债务履行之外的给付,从合同条款的地位来看,违约金条款具有独立性。在司法实践中的合同纠纷案件,只要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多数守约方都会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支持违约金请求权,是对违约金条款效力的认同,既有利于计算损失赔偿数额,又可以提高诉讼效率。从保持合同解除制度内部的一致性考虑,在合同解除时,违约金应以实际发生损害为适用要件。由于违约金是一种约定条款,在合同自由的原则下,违约金责任应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合同解除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违约金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6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1
  • 引言11-14
  • 一、 合同解除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的体系分析14-20
  • (一)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14-16
  • (二)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产生形态16-18
  • (三)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与违约责任形式18-19
  • (四) 小结19-20
  • 二、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关系20-26
  • (一)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交错的司法实践20-21
  • (二)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是并列的救济方式21-23
  • (三)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可以并存23-26
  • 三、 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26-32
  • (一)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性质26-27
  • (二)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范围27-30
  • (三) 合同解除后违约损害赔偿的适用规则30-32
  • 四、 合同解除与违约金32-38
  • (一) 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的学说状况和法律规定32-33
  • (二)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的法律地位33-36
  • (三)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的适用规则36-38
  • 结语38-39
  • 参考文献39-41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41-42
  • 致谢4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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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5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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