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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的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26 20:26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商品房改革的深化,房产逐渐由国家计划产品成为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时至今日,房地产业甚至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产也成为了人们最重要的财富之一。现实中,很多家庭都是倾其所有购买房产,但有时候却因为商品房交易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而一无所获,这不仅伤害了买受人,更加侵害了作为国家支柱的房地产这一产业。在此背景下,商品房交易的安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就决定了与商品房交易登记有关法律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商品房交易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所有权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发生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力。 本文以我国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基本问题,分析了该制度的创设依据、价值和效力,指出了我国现行制度的不足和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应当构建完善的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建议,希望对完善我国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有所裨益。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司法实践中个案的处理,分析了我国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现状,提出了商品房交易登记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分别选取不同的形态进行说明和分析。包括:商品房交易登记机关不统一、商品房交易登记的法律规范不统一、商品房交易内容不完善等,并就学界对我国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第二部分:关于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全方位解析。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商品房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登记的概念起源、性质、特征等。然后分析了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设计支撑、意义和作用。通过上述论述对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相关知识有了一个整体的了解和把握。第三部分是国外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比较分析。不动产交易登记制度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近代意义上的不动产交易登记制度源自法国的土地抵押权登记。随着对该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及立法实践,目前国外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主要形成了三种立法模式:一是意思表示论的登记形式主义;二是物权形式论的登记生效主义;三是权利交付义。本文分别对其性质和特点作了阐述,并试着评析了其各自的优势与不足。第四部分是我国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完善。该部分内容主要是在前述论证的基础上借鉴部分外国的经验,结合我国商品房交易的特点,基于现有的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导,提出了完善商品房交易登记制度的思路和建议。在实体法上,不仅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细化原有规定,还要对现有法律空白处增设相关规定。在程序法上去行政化,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商品房交易登记的内容,以期在将来的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中对商品房登记制度做出更为详尽的和可操作的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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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0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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