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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抵押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4 23:09
   在当今市场经济的运行中,不动产抵押是经济交易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担保方式。而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主要形式,成为最常见的抵押物。经济的高速发展,推动了城乡建设的步伐,从而促进了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房地产抵押作为一种房地产的有效利用的方式,在实践中被广泛的应用。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在设定房地产抵押权时,需要依法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的抵押担保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很普遍,由此产生的抵押纠纷也很多。国家颁布了多部的法律法规来对房地产抵押制度进行保护和约束,目前,规范房地产抵押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建设部制定颁布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同时我国关于房地产抵押的法律问题随着房地产抵押市场的日益繁荣亦渐受关注。在肯定上述法律文件对房地产抵押的规范起到积极作用的时候,更加应该深刻的认识到:房地产抵押过程中,仍有诸多法律问题尚无定论,急待深入研究。 在实践中,房地产抵押制度还存在很多障碍,这也凸显出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的缺陷,直接制约着我国房地产抵押担保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损害了抵押双方的合法利益。所以健全房地产抵押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对促进经济交易,充分发挥房地产抵押担保的优越性,保护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本文采用提出并确定问题——研究文献——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的思路展开论述,文章的重点部分是对房地产抵押制度中几个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系统的探讨,如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阐述,以期发现房地产抵押制度存在的问题,通过的相关问题的把握与研究,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合理化的完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房地产抵押方面的立法有所启示和借鉴,以此来不断地完善我国房地产抵押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实践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支持与法律依据。 遵循上述思路,本文的结构设计如下: 第一部分,房地产抵押的概述。本部分主要探讨了房地产抵押的概念和特征,房地产抵押的种类,以不动产的形态划分,以不动产的全能性质划分。还探讨了我国房地产抵押的立法渊源,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其它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房地产抵押的规定。 第二部分,国外和台湾地区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考察与借鉴意义。本部分阐述了国外房地产抵押制度的规定,以及对这些制度的考察,通过对国外和台湾地区的这些制度的考察,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三部分,关于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本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法律规范对房地产抵押登记的规定,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抵押登记机关的不统一,抵押登记审查方式的不明确,赔偿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完善这些问题的一些建议。 第四部分,关于我国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本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法律规范对抵押房地产转让的一些规定,我国抵押房地产转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抵押双方的利益不平衡,受让人替代清偿规定具有局限性。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第五部分,关于我国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本部分主要阐述了,法律规范对于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一些规定,我国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它的实现途径和实现方式上都存在缺陷,针对这些缺陷提出几点建议。
【学位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0
【中图分类】:D923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房地产抵押概述
    1.1 房地产抵押的概念和特征
        1.1.1 房地产抵押的概念
        1.1.2 房地产抵押的特征
    1.2 房地产抵押的种类
        1.2.1 以不动产的形态划分
        1.2.2 以不动产的权能性质划分
    1.3 我国房地产抵押的立法渊源
        1.3.1 法律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规定
        1.3.2 行政法规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规定
        1.3.3 规章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规定
        1.3.4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规定
2.国外和台湾地区房地产抵押相关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2.1 国外和台湾地区关于房地产抵押相关制度的考察
        2.1.1 瑞士的房地产抵押制度
        2.1.2 德国的房地产抵押制度
        2.1.3 日本的房地产抵押制度
        2.1.4 台湾地区的房地产抵押制度
    2.2 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2.2.1 引入强制公证程序作为实质审查的前置程序
        2.2.2 平衡抵押双方之间的利益
        2.2.3 设置赔偿基金
        2.2.4 通过非诉的方式实现房地产抵押权
3 关于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
    3.1 我国法律规范关于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
        3.1.1 《物权法》的规定
        3.1.2 《担保法》的规定
        3.1.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3.2 我国关于房地产抵押登记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3.2.1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机关不统一
        3.2.2 欠缺对登记审查方式的明确
        3.2.3 登记机关赔偿费用来源不妥当
    3.3 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完善
        3.3.1 统一抵押登记机关
        3.3.2 明确抵押登记审查方式
        3.3.3 建立赔偿基金或者引入保险来转移责任
4.关于我国抵押房地产的转让
    4.1 我国关于抵押房地产转让的规定
        4.1.1 《物权法》的规定
        4.1.2 《担保法》的规定
        4.1.3 《担保法解释》的规定
    4.2 我国关于抵押房地产转让存在的问题
        4.2.1 抵押房地产转让双方的利益保护失衡
        4.2.2 受让人替代清偿规定具有局限性
    4.3 我国房地产抵押转让制度的完善
        4.3.1 平衡抵押房地产双方之间的利益保护
        4.3.2 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增加解除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
5.关于我国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
    5.1 我国关于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规定
        5.1.1 《物权法》的规定
        5.1.2 《担保法》的规定
    5.2 我国关于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存在的问题
        5.2.1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渠道不畅通
        5.2.2 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存在缺陷
    5.3 我国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完善
        5.3.1 完善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渠道
        5.3.2 适当"解禁"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结语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江琳;房地产抵押评估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85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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