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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售期间缴纳税费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2-01-13 23:27
  <正>房地产开发企业期房销售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当收到预售款时应确认为负债,待预售房屋竣工并交付给购买方时,再确认收入。即收到期房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房屋竣工并交付给购买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开发产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房款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预售期间缴纳各项税费如何会计处理? 

【文章来源】:税收征纳. 2020,(Z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二、附加税费的会计处理
三、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四、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五、印花税的会计处理



本文编号:358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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