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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司法认定——以和某等人诉李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4-05-09 05:54
  随着我国城市化脚步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推广,越来越多城市郊区的农村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农村居民搬迁上楼,开始过起城市生活。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和拆迁后,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大都以拆迁房的形式被安置,按照居民人口标准,每户居民往往都能取得两套以上的拆迁安置房,以至于部分拆迁安置房闲置,人们失去土地和房屋后为了获取更多利益,所以就产生了拆迁安置房的流转。其中转让拆迁安置房发生的产权纠纷越来越多并诉至法院。有观点认为,农村拆迁安置房未实际分配且未依法办理登记权属手续,拆迁安置房的流转无效。有观点认为,拆迁安置房属于家庭共有,部分家庭成员的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主张流转无效。也有观点认为,这类案件应从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入手,只要符合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不论是否引起物权的变化,都应受到法律保护。本作者认同最后一种观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合同就应有效,也能更好地理解物权与债权区分原则。本文通过对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效力的论述,目的就是为司法实践和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法律思考,也希望法律工作者们能够深刻...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1章 案例介绍
    1.1 基本案情
    1.2 一审的审判意见及结果
    1.3 二审的审判意见及结果
    1.4 本案的争议焦点
        1.4.1 本案被告李某提交的证据真实性认定
        1.4.2 本案中,如何认定房屋转让协议的效力
第2章 审判实践中对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及理由
    2.1 一种意见是认定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有以下几点
        2.1.1 合同标的物存在瑕疵
        2.1.2 安置房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2.1.3 无权处分
    2.2 一种意见是认定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理由有以下几点
        2.2.1 合同依法成立,意思表示真实
        2.2.2 善意取得
第3章 我国农村拆迁安置房的法律特点
    3.1 农村拆迁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
    3.2 农村拆迁安置房具有明确的所有权人
    3.3 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
    3.4 农村拆迁安置房符合流通条件
第4章 如何认定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4.1 意思自治原则
    4.2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
    4.3 物权与债权区分原则
    4.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5章 结语
    5.1 认定合同有效意义深远
    5.2 对拆迁安置房流通的相关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6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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