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的法治建构研究——基于税收法定主义视野
发布时间:2017-08-18 23:09
本文关键词:房地产税的法治建构研究——基于税收法定主义视野
【摘要】:基于税收法定主义视野,在我国土地产权公有的制度约束下,采用规范性研究范式,论述了房地产税法治建构研究的三个重要方面:源头正义性、立法原则和核心价值。首先,通过对房地产税"法理不通"和"重复征税"两个典型观念的批驳,论证了土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可以作为征税标的物。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性质迥异:前者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收费,后者为地租,从而得出了"虚化"的土地公有制与开征房地产税并不矛盾的结论。然而当前存在土地使用权永续使用、社会保障性住房、征地农民的权益三个问题尚待解决,由此提出了户籍—土地—房地产税联动改革的初步设想。其次,基于税收法定主义,房地产税的立法路径应由人大立法,并成为人大税收立法的突破口和标志性税种。最后,房地产税立法的核心价值应为社会公平,包括量能负担和量益负担。在立法程序中扩大民主参与程度,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必要途径。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房地产税 税收法定主义 法治建构
【分类号】:D922.22
【正文快照】: 凡是重大改革均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实施,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定基调,也已成为各界众识。房地产税,作为私人让渡部分财产权给国家,涉及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自由权的保障,属于重大改革的领域,当然应在法律框架内实施。同时,根据宪法规定,税种的新设、废止,税收的减免等税收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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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9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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