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环境中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与规避策略研究
1绪论
1.1论文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随着技术的革新,网络建设的成本大幅度降低,随之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加快脚步,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日益成为未来世界经济的一个发展助推力量。它即将成为各种商贸活动的主导形式。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诈骗以不和谐的声音随之产生。即使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并且在严格的质量保障和监督的情况下,尚且还不能避免“假冒伪劣”等信用诈骗而产生的风险的出现,况且在目前电子商务市场安全技术不高、法律不健全的今天,网上交易受骗的几率更大,风险更加严重,已逐渐成为制约电商发展的最大障碍。目前,就电子信用风险问题的凸显,信息不对称的出现,大大增加了如产品质量、运输方式等的交易成本,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所以我们很有必要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信用风险进行研究,以管理层面、制度层面等相关领域入手,对保持和谐、公正的网络环境下,构建电子商务信用机制有着现实指导意义。从实践研究的角度來看,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着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因为一方面,在网络平台上的商家有可能利用地域性的优势,采取一些投机倒把的行为。这些投机行为表现为诸如虚假的身份显示、产品误导、废除担保情况以及公幵欺诈等等。此外,由于电子商务市场的特殊性,使得政府无法从源头上进行全面监管,因此存在信用风险更为严重。这种不确定性极有可能造成:货币的损失带来的金融风险;劣质产品的存在给消费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在不完善监控方式下,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无法得到很好的保护,其合法权益也没有保障。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交品环境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尽管作为平台的运营着来说,会在一定程度上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安全的控制,但仍会存在一些动机不良的不法分子动机,利用各种手段,在交易过程中获取信息,进行欺诈和盗取,给商家和个人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在不确定下环境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将会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存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中,信息在电子商务的风险管理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决定着电子商务的成败。因此,对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我们需要从本质上去研究、去探讨,把握其根源——信息不对称,以此来纠正逆向选择中的错误,杜绝道德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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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受债务危机影响下,各国幵始相继注重信用风险,纷纷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⑴,因此《巴塞尔协议》就这样诞生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世界金融业风险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新特点[2],损失不再是仅仅由雄一风险所造成,而是由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联合造成。金融危机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的综合作用模型以及操作风险的量化指标等问题,由此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引起人们的重视。欧盟委员会曾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禁止把个人信息往欧盟之外的不能满足对隐私信息保护规范的国家,以此建立了与他国贸易的壁垒,使得其他国家的企业难以进入欧盟的(电子商务)市场;为此,美国商务部与之协调和建立了“安全港”框架(“safe harbor" framework)[3],帮助美国企业满足欧盟对于隐私的要求并能够进入欧盟市场。其实施的策略是美国商务部的FTC(联邦贸易委员会)评价并展示符合欧盟规范的企业名单,它也委托第三方的电子商务诚信评价机构做这样的工作,方式是承认第三方发出的授权诚信标示。1970年,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在公开发表的“梓檬”[4]:品质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论文中提出了逆向选择理论,作为劣质商品驱逐优质商品的一个例子。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二手车市场上却出现了劣胜优汰的相反结果,这种情况就称为“逆向选择”。阿克洛夫利用二手车市场交易模型中论证了“信息不对称最终可能导致市场被瓦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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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不对称
2.1信用信息不对称的内涵
信息不对称现象最先出现在经济学范畴当中,大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它的概念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获得、利用信息的方式。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最大限度的收集和利用信息,因为在互联网上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所以花费的成本较低,风险也不大。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当我们在消除一部分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的同时,又会出现一些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虽然买卖双方在沟通和交流上没有任何障碍,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幵放性,导致双方身份无法辨识,实施范畴越来愈大,对象身份越来越复杂等等信息的缺失,导致网络上发布各种虚假信息,产生信息不对称现象。信用信息不对称指的是信用信息在掌握信用信息的交易双方之间的不均衡分布[13]。参加交易的两方对所被交易的对象拥有信用信息不同,即卖方知道的信用信息另一方不一定会知道。从时间上来看,信用信息不对称可以分为事前和事后这两种信用信息不对称。双方还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之前,这种情况下,交易主体掌握的信用信息是不对称的。这种形式成为事前信用信息不对称。而事后信用信息不对称则是发生在交易之后,所产生的。为什么会在电子商务中产生信用信息不对称呢。一般人认为:第一是专业分工的不同,导致人们指了解自己本专业的信息,而对其他领域的信息掌握的少之又少。第二点是买卖主体由于可供支配和使用的资源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获取信息的程度。第三点是由于掌握信用信息的优势方对信用信息实行垄断,不愿意把信用信息分享或者是公幵,因此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无法全面了解商品的属性。最后一点是在获取信用信息时,信用信息是有成本的,当用户在经过判断,发现获得信用信息的价值低于收益,而会选择放弃信用信息,因而引起信用信息的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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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信用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
传统市场和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有很多的相似,都是资金、物品还有信息的归纳总结,其中在电子商务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关于信息的搜集和归纳。电子商务不只是存在产品生产过程还有交易双方对于专业领域的信息掌握情况不一样,而且还由于交易过程不是面对面的实际交易而是通过网络交易而产生一种信息的不对称,这就是由其虚拟属性而导致的。在科技进步信息发达的今天,人们已经正式的进入了信息时代,在这个时代谁掌握更多的信息则在商战中就会占据优势,随着获取信息渠道的增加,人们面对的信息更难鉴别,由于网络的存在,电子商务活动往往介于真实和虚拟之间。第一,在线下交易的过程中,市场是交易发生的主要地点,一般买家和卖家都是面对面的交易,买家可以更好的选择自己喜爱的商品,对商品信息的把握也更加具体,买家可以随意的比较、挑选、试用自己喜欢的商品,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变得很轻微。但是电子商务则不同,因为交易都是通过网络完成的,买家无法真实的看见商品,由于这种虚拟属性,买方了解商品信息就只能通过询问卖方,而卖方多为网络公司,其身份信息固定资产无法得到保障,所以欺瞒买方的可能性就很大,在信用方面无法保证,这就产生了信用信息不对称。
第二,电子商务的交易是在网络上进行的,这也是其虚拟属性的最为主要的方面,网络是一种新兴的传递信息的手段,传递信息的速度快,但是网络传递的信息更难鉴别真伪,不具有改变信息不对称这种现状的能力,卖方还是会掌握信息上的优势,从而卖家的信息掌握仍将会多于买方,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信用活动的不确定性,增添了交易主体收集信息、题别信息、整理信息的工作量[15]。也增加了预测的成本和疾患饿难度,会给经济主体带来潜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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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不对称下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 10
3.1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概述 .........10
3.1.1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基本内涵 .........10
3.1.2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特征......... 10
3.2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存在机理......... 12
3.3信用风险的表现形式 .........14
3.3.1信用信息不对称中的逆向选择......... 14
3.3.2信用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 16
4信息不对称下风险规避对策 .........19
4.1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19
4.2提高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息对称度......... 20
4.3加强信用信息的深度分析,培育声誉市场 .........20
4.4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21
5案例分析 .........23
5.1微信下C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分析......... 23
5.2信用信息不对称对微信C2C电子商务的影响......... 25
5.3对微信中信用信息不对称改进策略与建议......... 26
5案例分析
5.1微信下C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分析
“人生就像微信‘朋友圈’,你永远不会知道身边的哪一个好友,会成为下一个代购。”这个在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调侃的正是时下流行的“朋友圈”代购现象。日前,有媒体报道,成都一名女子经微信“朋友圈”代购,购买了一款脱毛膏产品,但不幸的是,使用后惨遭毁容。而当该女子向代购者讨要说法时,自己竟被其从好友名单中删除。既不知道代购者的真实姓名,代购店铺又没有正规注册,让该女子维权无门。新兴的微信“朋友圈”商业,和淘宝、易迅、京东等电子商务网站不同,微信“朋友圈”是一个较为私密的平台。双方只有在添加彼此为好友后,才可以看到对方在“朋友圈”上发布的内容。所以,很多"朋友圈”代购往往是从"杀熟”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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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在我国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与此同时,对于防范和控制电子商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信用风险,还很薄弱。如提供交易平台的第三方的权利和责任还不够明确,买卖双方的主体和信用情况还很难确定。本文的创新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出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概念,对其产生的原因——信息不对称进行了分析,并对信息不对称进行有益地拓展,扩大并延深了其研究领域。第二,当前,对于涉及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用问题,大多数研究主要表现在“宏观”领域。对于“微观”的研究还不深入,成果也比较分散。本文从微观角度展开,根据贝叶斯法则,运用博弈论工具,全面而系统地分析了在双方掌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用风险产生的机理,识别出导致信用风险发生的影响因子。第三,以案例的形式,通过对当下热门聊天工具“微信”所产生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抽象出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归因,从而降低风险程度,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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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843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hongguanjingjilunwen/8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