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早期国家的合法性
德国当代政治学家斯敦堡曾说:“在人类社会中,追求合法性欲望是如此地深植于人心中,因此我们很难发现任何历史上的政府未获得人民承认其合法性而能长治久安,或其不努力寻求人民承认其合法性”。而什么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它受那些因素的制约?中国早期文明过渡到国家形态后,它的具体合法性是什么?
一、从氏族到早期的国家“合法性是政治上有效统治的必要基础,它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共认的一种理念,依次而建立合法性统治的政府,人民承认其有服从的义务。”团,而作为统治者本身,也要为这种统治权力和行为寻求一种解释,以便求得内心的安宁。这样的权力,不依赖权力而诉诸人民的统一,必然是稳固的。
韦伯认为,三种纯粹的合法性统治:传统型,通过古人的承认和人们习于遵从,而被神圣化了的权威;超凡魅力型,由伟大领袖的超凡魅力、领导力、煽动力而产生的权威;法理型,依靠法制,以依理性而建立的规则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威。理性统治是建立在一项信念上之上,这些信念认为某些规范性原则具有合法性;传统性统治立基于另一种信仰,这种信仰的内涵是远古的传统,具有神圣性,因此根据此传统而建立的权威有合法的身份;神圣性统治立基于人民对某个个体所具有的超凡神性、英雄气质或模范性格所产生的归顺之心。
通过对先秦国家制度及社会组织结构的考察,以及其他学者的研究,我们发现,夏商周三代国家政权得以存在并发展,依赖于三方面的因素,即社会意识、社会组织方式及生产组织方式。所谓当时的社会意识,即当时社会成员对宇宙即自然秩序的一种探索和认知;社会组合组织方式即当时的社会存在,人们是按照何种方式结合而成一个社会共同体;而生产组织则指人们的生活状态,即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
为了搞清这个问题,不妨从国家的产生过程中去把握,通过夏商周断代工程,我们知道,夏朝自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1600年,生活在豫西晋南的夏族部落逐渐强盛起来,由于生产力不断发展,人们的剩余产品不断增多,私有现象逐步普遍,而血缘组织形式也早已过渡到父系氏族的大家族的形态。从文献记载来看,当时黄河中下游地区发生了大洪水,禹日:“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昏垫。”嘲史载舜曾命大禹之父鲲治水,无果。后有人推荐其子禹。
禹“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带领族人“三过家门而不入”,取得了成功。因此,禹的威信得到众部落的承认。迈克尔·罗斯金认为:“政府从以下方面可以获得合法性:从基本的层面来讲,它必须提供安全保障,那样人民才有安全感;” 根据文献传说资料,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以大禹为首的夏部落取代尧舜而成为炎黄部落的首领,到这时,大禹还只是个部落联盟的首领,当大禹权力大增,故意到涂山去狩猎,并且下令其它部落首领到那里去聚会,有迟到或不到的,均先后被罚或杀,可见相当专横,而当防风氏因迟到而被处死时,这种联盟的性质已开始发生变化。他年老时,本来依照惯例,亦要把位禅让。部落联盟的诸首领决议推选伯益。但夏禹生前没有让伯益担当任何职务。与此同时,其子启则身居要职,掌握朝纲。因此,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大禹死后,启接了位。启率众把伯益打败,甚至把伯益杀死了。
其它部落起来反对,计有扈氏,及东夷氏。不过,都先后被启打败。然后,启索性修筑了城墙,组织军队,建起监狱。还把战俘收作奴隶,行私有制,制订刑罚,夏朝就这样开始了。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这是中国由公有制转入私有制的开始,大禹的儿子启废除禅让制,自立为王建立夏国。后人因而把尧禅于舜这种情况与禹传位于启这种情况区分开来,前者是禅让,后者是世袭;前者是公天下,后者是家天下。由禅让而到父传子联盟首领,这种公共权力由各部落自愿推举到公共权力私有化,人类便迈进了国家社会的门槛。
实际上,国家的诞生、夏王朝的建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正如权威的确立,也有一个逐渐被当时各家族认可接受的过程。禹在这之前已不断使用暴力迫使别的部落服从夏部落的意志。夏禹推行这种威服的内在驱动力是什么呢?是氏族内部的变化,即由原来的父系氏族转化成奴隶制家族,虽然这个时候,族人们仍然按血缘关系生产和生活,但族人内部已经出现了分化,出现了家族奴隶和家族贵族,家族性质已经发生变化,出现了剥削和私有制。于是部落首领便自然而然地要把家族内部这种关系扩展到整个部落联盟。当家族内部贵族首领把这种关系普及化制度化,并依赖暴力来维持这种秩序时,国家产生了。
二、神话传说、“家国一体”和宗法制莫不是粉饰政权合法性的手段夏王朝的建立,即禹、启通过种种努力迫使或因功而使其他部落臣服于夏族,以后,当然暴力能够带来统治权力,但并不能带来合法性。怎样巩固其统治,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凡是依托暴力而获得政权者往往都要诉诸于天道和道统的正当性,总之会有一套看似合理的理论和制度论述来粉饰其暴力夺权行为。马伯乐曾在其《(书经)中的神话》一书中说:
“为了要在神话里找出历史的核心,他们排除了奇异的、不像真的分子,而保存了朴素的残渣。神与英雄于此变为圣王与贤相,妖怪于此变为叛逆的侯王或奸臣。这些穿凿附会的工作所得者,依着玄学的学说(尤其是五行说)所定的年代先后排列起来,便组成中国的起源史。”在国家或政治秩序产生的最初阶段,往往需要用神话传说,来表明某种政治统治存在的合法性。为了证明血统的继承性,《海内经》记:“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自马是为稣。”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也为了说明自己出生不凡,向大众表明自己是授天意而下尘世来带领大家的,也会杜撰一些虚幻 的故事来宣传,让大众百姓永远臣服于他。
除了大肆的渲染政权的神秘性与正统性,政治体系的调整也是不可或缺的。
张光直先生认为,“中国青铜时代文明的产生,在生产工具上并没有明显反映出由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这一重大历史变化,通过技术进步而实现文明的突破是西方历史发展的模式,在中国,由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化上。”t61它反映出血缘关系或人们的血缘墨织形式在国家产生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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