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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民生建设有待提高

发布时间:2014-07-24 11:33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社科论文,主要是关于民生建设有待提高,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和灵魂,在充分肯定民生建设成就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我国仍然没有建立起比较健全、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民生建设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理念有待更新当前各级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主要看重地区经济总量增长,地方政府为了做大国内生产总值而强化经济职能,淡化了公共服务职能,热衷于政府投资,热衷于大项目、大企业,忽视了民生建设,忽视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忽视了公平正义和人民生活的改善。2008年的金融危机所引发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地方政府层层加码,最终形成l0.7万亿的地方债,大规模经济刺激虽然托起了GDP增长,但投资方向仍然是老路子,在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并未达到预期目标。

  (二)贫富差距日益增大改革开放前,我国属于一个社会财富分配平均的社会,改革开放后,为形成示范效应,提高效率,就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在执行中往往成为“效率优先,不顾公平”,中国由平均主义向贫富分化迁移。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贫富差距逐步拉大,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不是被社会各阶层共享,而是聚集到少数人手中,中国成为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

  大企业高管与广大职工的收入差距明显扩大。根据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2010年中国平安董事长年薪987.34万元,首席运营官年薪1067.18万元,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最低月工资不到一千元。

  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差别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到3倍。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 ,但工资及其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

  贫困线标准过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2009年农村贫困标准为年纯收入1 196元,2010年为1 274元,2011年确定为2 300元,大大低于世界银行人均每天消费1.25美元的全球标准。尽管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印度3倍以上,但中国贫困标准却低于印度。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013年1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2003至2012年的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是0.479,0.473,0.485,0.487,0.484,0.491,0.490,0.481,0.477和0.474,这些数据均超越了0.4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说明我国需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紧迫性。

  (三)财政收入增长高于居民收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与2005年相比,2010年GDP增长115.2% ,同期城市居民可支配收人增长82.11% ,农民纯收入增长81.84% ,而财政收入却增长162.5% ,财政收人增长速度达到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的2倍。

  同时财政收入占当期GDP的比重也不断上升,2005年为17.11% ,到2010年达到20.88%。政府对公共产品投入不足。从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起,国家多次在有关规划中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4% ,但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只占其GDP的2%左右,中国几乎属于世界上对公共教育投入最少的国家。同样,中国政府过分依赖市场,减少政府对公共医疗的投入,使医疗卫生事业失去了公益性质,其直接后果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许多家庭因没有医疗保障而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为追求任期内的GDP增长,过分强调招商引资,对严重违犯劳动法律法规现象疏于监管,也压低了一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

  (四)社会保障严重不足一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全面规划。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我国各种社会矛盾逐步显现,政府为解决改革中的矛盾而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重城市、轻农村,重职工(尤其是国有企业职工)、轻社会一般成员的特征明显。二是保障水平差异大。我国社保资金中,地方财政占有很大比重,导致同一种社保不同的保障水平。以城镇医保为例,由于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从而导致了各地医疗消费水平和医保政策的不同,各地医药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不一致,医保账户的支付比例及住院报销比例也不同。三则社会保障碎片化。目前,受保障主体只有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才能享受完整的失业、医疗、退休这三大保障。由于各地财政对社保投入水平差异,流动人口的社保接续与转移成为一道难题。

  (五)户籍制度阻碍社会公平中国政府于195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

  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由此产生了与户籍相关的“居住”和“暂住”等概念,造成事实上的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将国民从制度上分成了不同等级,尤其是农民落人了最低等级。户籍管理造成外地人口只能成为廉价劳动力而不能融人当地社会,是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碎片化的重要因素。

  (六)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西方着名心理学家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表明,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只有某一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另一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民生问题不等于吃饭穿衣,在解决基本温饱之后,笔耕文化传播,民众需要参与社会管理,民生问题向精神领域的拓展,文化权益、收人分配、社会公平、社会治安等成为民生保障的新领域和敏感领域,需要更多关注。但当前弱势群体缺乏正常的利益表达机制,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不能充分表达民意,利益受损以后又没有正常的表达形式,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目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产生的大量激烈冲突,产生的原因、处理的方式和对执政党的影响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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