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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养象机构沿革考

发布时间:2014-07-24 11:36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文学论文,主要是关于中国古代养象机构沿革考的阐述,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中国古代宫廷经常豢养驯象,但在漫长时间里却没有专门的养象机构,直到北宋设立养象所。元、明、清都曾设立过专门的养象机构,尤其明清两代的养象机构,有所发展。本文即对历代养象机构进行考证,并对此机构的沿革进行简要论述。

  一、宋之前诸朝养象情况象在中国典籍中出现较早,徐仲舒先生在《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中讨论过商人服象问题。认为殷代河南为产象之区,甲骨文可为殷人服象之证,周代象始南迁。但是,文中没有提及服象之具体机构。此后历代宫廷虽时有养象,亦均无专门机构负责此事。多隶属于太仆寺的马坊或者直接把象豢养于皇家园林中。汉桓帝延熹五年(公元162年)夏四月,“惊马逸象突入宫殿”说明当时象养在宫中。但并未指出有专门的养象机构。

  晋朝时候多次有接受贡象的记录,豢养花费巨大,因此《晋书》卷7《帝纪第七》有“七年秋七月丙辰,诏诸养兽之属,损废者多,一切除之”。此后南方诸国贡献驯象之记述在正史中屡见记载。梁、陈、魏等政权均曾接受南方所贡驯象。《梁书》卷5《本纪第五》有盘盘国献驯象;《梁书》卷54《列传第四十八》王竺旃檀奉表献驯象;《陈书》卷6《本纪第六》交州刺史李幼荣献驯象;《魏书》卷4《帝纪第四》九月,刘义隆遣使朝贡,奉驯象一。

  《新唐书》卷47(百官志殿中省》有“开元初,闲厩马至万馀匹,骆驼、巨象皆养焉”。唐朝《唐六典》中关于象养护的条令是目前已知相关最早记录,其条令表明象被置于太仆寺典厩署之下,与其他动物一同豢养,虽未设置专门机构,但是却有专员负责“凡象一,给二丁”食料有定例,并有关于过冬的额外照顾。该条令的出现说明象的数目增加且豢养较普遍,其养护已经常规化,是专门养象机构出现的基础和前兆。

  二、宋代养象机构考证北宋始设专门养象机构养象所。此机构记录散见于《宋史》、《宋会要辑稿》、《玉海》等,凌乱而不系统,且相互问存在差异。今人龚延明《宋代官制词典》“养象所”条目过于疏略。故此对与养象所相关的前后沿革、执掌编制等加以考证。

  关于养象所的设置,目前可见史料有:《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三之三:太祖乾德五年八月,有大象一自南来,至京十余日,命差许州奉化兵五百人执之置养象所。[3](职官23之3,P2870)据此条史料记载,养象所至迟设置于乾德五年八月。

  《玉海》卷一百九十八:乾德五年八月,有象自岭南来,至都城外获之。

  其后吴越广南交州继献驯象四十五头。于南薰门外玉津园东北置养象所作驯象旗。此条史料与《宋会要辑稿·职官》记述基本一致,差异在于此条史料中养象所是各处贡献四十五头象之后设置,太祖乾德五年八月是岭南象来的时间,而非养象所机构设置的时间。养象所机构的设置时间应该晚于此。龚延明《宋代官制词典》“养象所”条目说北宋乾德五年八月始置,显然是依据《宋会要辑稿》。

  然《续资治通鉴长编》乾德五年八月只有一条记事。“八月有司言荆湖诸州输税,请如内郡收头子钱。诏不许。”与此完全无关。反而是开宝元年三月乙巳条说:“有驯象自至京师,群臣表贺。”《宋史·太祖本纪》也记为“开宝元年三月乙巳,有驯象自至京师”。时间相差八个月,但记录的应是同一事件。若驯象自至京师的时间为八月,此后设置专门的驯养机构则需一段时间。故两者应该并不矛盾。综合多条史料,养象所机构的设置应该是在驯象自至京师之后的较短时间内,考虑到机构的设置准备工作,故将此时间段确定为乾德五年八月之后到开宝元年三月之间是较为稳妥的。关于养象所的方位所在,各史书记载较为一致。

  《宋会要辑稿·职官》说:“养象所在玉津园东北。’’[3](职官23之3,ns7o)《玉海》稍为详尽,说在“南薰门外玉津园东北”。龚延明《宋代官制词典》亦采用此说。总之,养象所设在供皇帝游玩宴乐的玉津园内是无误的。

  养象所是太仆寺下属机构但却不设在太仆寺的官衙之中,而另设于玉津园内,应该与其豢养对象的特殊性有关。与牛羊马驼相比,象比较少见,故被作为祥瑞豢养于皇家园林,有便于皇家赏玩之意。

  《宋史·职官志》对养象所的记述为:“掌调御驯象。”[5](卷164·P3894)此记述仅五个字,过于简单。龚延明先生亦认为《宋志》所述养象所执掌过略。《宋会要辑稿·职官》的记述则相对详尽:

  掌豢养驯象,每年四月送象于应天府宁陵县西汴北陂放牧,九月复归。岁令玉津园布种象食茭草十五顷。[3](职官23之3·P28’0)据此,养象所负责的不止是“掌调御驯象”,而且负责其饲养,放牧以及象料的种植管理等。

  关于象料,天圣令有“日给蒿(十)五围,象一头,日给大豆二斗”之记述,与同时的马骡相比,象的常例供应高出许多,常例供应又另外种植象食茭草,应是象体格庞大故食量要求亦高之故,亦可能因为相比马骡等更加少见珍贵之故。《唐六典》有“其象至冬给羊皮及故 作衣也”,即做象衣维护象过冬,但有关养象所执掌资料中未提及,开封亦在黄河以北,应该亦需做此项工作。

  总之,可以确定的养象所执掌包括调御驯象,并且负责象的饲养、放牧、象食的种植等。综合各处史料,两宋养象所机构沿革大体脉络当为:

  (I)“太祖乾德五年八月置养象所”即公元967年,创设养象所。

  (2)“开宝九年南郊时,其象止在六引前排列。公元976年南郊祭祀典礼中象被用于导引,数目为六。

  (3)“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两庄养象所奏,诏以象十于南郊引驾。公元981年养象所上奏章请求在南郊祭祀的典礼中用十头象充当皇仪的导引。

  (4)真宗天禧五年正月,“养象所言:旧管象四十六,今止三头,望下交州取以足数。”公元1021年,养象所只剩三头象,象数不足以满足皇仪引导所需,故养象所上奏章请求朝廷发布诏令,要求交州等地贡献大象以凑足皇仪所需象之数目。

  (5)“神宗熙宁六年七月颁《南郊教象仪制》。”公元1073年颁布《南郊教象仪制》,笔耕文化传播,是专门针对象仪的诏令。

  (6)南宋时候,“象院在嘉会门外御马院。景定间安南贡象三豢其中。”南宋时候养象所称象院,设于御马院。景定年间曾有安南进贡象豢养其中,数目仅为三,是否用于皇仪不得而知。



本文编号: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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