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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卦看文艺的象征(2)

发布时间:2014-07-24 11:46

  这就是比卦告诉我们的第二个重要的信息,即在相异因素之间又存在着依存和召感。那么这种相互的依存和召感的根源是什么呢?“比”卦除了用水与地的喻象给出了这种召感产生的原因,在卦象上也为我们做出了另一种解答:“比卦”的卦象为五阴一阳,上坎为阴,下坤为阴,二、三、四爻构成坤卦及三、四、五爻构成艮卦均为阴,所以有阴盛之貌,是以阴为主的卦象。但全卦九五爻为阳,“又卦以九五一阳为上下五阴所亲附,亦比之义。故日比也。”

  陈梦雷对“比”卦的认识和程颐是相同的,都从卦象上指出了“比”的两个重要条件,这是形成对立统一关系的重要前提,是相异因素产生相互召感的根源所在:“九五一阳为上下五阴所亲附”是“比”的一个条件,而以五阴为主的阴盛之貌则是形成“比”的另一重要条件。当代学者钱锺书曾就“比喻”的条件做过一段精彩的论述:“比喻体现了相反相成的道理,所比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合拢,他们又有不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分辨。两者全不合,不能相比;两者全不分,无须相比。??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处愈有烘托;分得愈远,则合得愈出人意表,比喻就愈新颖。”可见,双方的不同的是“比”的必要性,但两者又不能毫无联系,要具有相似之处,这便是“比”的可能性,是产生相互召感的根源。两者相似又相异,有相似才能相互召感,“彼此合拢”,而有相异才能“合得愈出人意表”、“愈新颖”,使“相同处愈有烘托”。

  因此,“比”的双方存在着的相似点是一种召唤,在这种召唤下,不仅有利于呈现出一种主旨,表现鲜明的理想,而且在两者的关系中形成一种包含主次地位的节奏,也就是说,通过“比”形成的节奏不是平淡的,而是包含着主次之别、力度之别,在主旨的引导下,呈现高下相较、抑扬顿挫之美。在艺术的创造中,十分强调主旨表现的重要性,而只有把握好和处理好“比”,才能使作品的主旨能够被欣赏者直接抓住,这是作品成功的关键。如在节奏感体现的最直接最鲜明的音乐作品中,如果没有主旋律,那么这部音乐作品只会流于平淡和不知所云。同样地,在文学作品、书画作品中,都存在着在形象对比中安排主次的问题,只有抓住对比形象的相似点,突出主要的理想,才能使人获得清晰明确的印象。

  对此,中国的文论深切其理,晋挚虞《文章流别论》说:“比者,喻类之言也。”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解说“比”:“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在刘勰看来,“比”要通过“切类”才能“指事”,也是强调了两者之间相似点,突出对于主旨表达的重要性。钟嵘的《诗品序》里解释“比”为“因物喻志”,也是以两物之问相似点的强调来凸显文章主旨。到了唐代,白居易等人从文章的社会功利作用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比”的“喻意”的一面,实际上也就是突出了“比”的相似性。

  这些文论史上的认识指出了文艺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也指出了文艺与心灵的关系,“比”即为象征,以“赋”与“兴”作“两翼”,“赋比兴”实际构成中国诗学中完整的象征主义,“赋”极尽铺辞,用语言将情景极力地陈述出来,其目的是要追求对物象准确而充分的描述,在这种描述中,心灵世界与外在世界实现了一种沟通,沟通的基础是人类语言与外在物象的对应关系,其间体现着相似性的原则。加拿大文艺批评家诺斯洛普·弗莱指出:“诗歌是用完整的语言来表达的,既包括有意识的语言,又运用无意识的语言;既使用智力的语言,又用感情的语言。构成这种整体语言的单元,不论是词语、意象还是字母,就它们所处的语境及它们所表现的外在实体说来,都是具有象征性的。”"这便是语言作为象征的方式与其他艺术媒介(如画与音乐)的象征方式之问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因为句法意义和隐喻意义的存在,所以“只要象征还不断用文字来表达,那么文学就不可能像绘画或音乐那样地抽象,那样能摆脱对外在事物的一切直接的表现。”[5]2 “赋”即语言对外在事物的一种直接表现,它表现了语言作为心灵的形式与外在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是一种“智力的语言”形式。

  它建立了人类语言与外在事物之间的联系,而人类语言作为情感表达的一种形式又使得外在事物与人类的情感实现了沟通的可能,这是人类心灵世界映人外在世界的开始。通过“赋”可以使那外在没有生命的世界晕染上一层心灵的情感色彩,也使得心灵中丰沛的情感有了安放之所,所以“赋”实际上体现了象征的心理基础,在这个心理基础上,情同象异的文艺象征才有了可能,这构成一切“兴”的基础。朱自清指出:“《毛传》‘兴也’的‘兴’有两个意义,一是发端,一是譬喻;这两个意义合在一块儿才是‘兴”’。鹊“兴”之要素包含“发端”和“譬喻”,“发端”是“兴”的目的,即为“起情”,“兴”就是为了激发情感,两个事物尽管不同,有的甚至丝毫看不出之间的联系,但却能激发主体的情感,在这种情同象异的审美感受中能引发出主体对于宇宙和心灵绵渺的感悟。因此“兴”之奇妙的审美效果,一是体现着“比”所包含的相异相成的精神,二是得之于“赋”这种语言形式的发展而产生的人类心理的丰富内容,它是一种“无意识的语言”,是一种“感情的语言”,它在有形的世界里打开了一个广阔的无形的世界,这便是情感的世界,心灵的世界,一个可以超越时空的世界。宗白华先生曾将象征喻为醉与醒的关系,象征就是在似醉还醒的关系中达到对于外在世界和心灵世界的一种无限的表达,因此它就像一盏明灯而不是一面镜子,能够烛照出宇宙和人心的灵魂来。如果说“赋”代表了一种“醒”,“兴”则代表了一种“醉”,而以“比”为核心的“赋比兴”在整体上体现出了中国文艺理论中这种似醉还醒的象征主义精神,它们在本体论和方法论上给予文艺创作一种坚定的指导。



本文编号: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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