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4-07-30 09:09
一、社区应在养老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必要性分析
1.政府在养老保障中存在局限性
2000年全国人口第五次普查结果表明,我国至2000年底,全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l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占22.89%;l5—64岁的为88793万人,占总人口的70.15%;65岁以上的为881l万人,占总人口的6.98%。2001年2月召开的全国老龄产业研讨会上统计表明,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每年以3%的速度增加,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据预测,到2025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l8;到2050年,将达到4亿左右,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25%,中国将成为高度老龄化的国家。而据有关调查资料,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城市比例是67.3%,镇比例是56.3%,县比例是4.7%。也就是说,还有相当数量的老年人享受不到养老金。因此,政府在养老保障中存在着保障对象覆盖面不全的局限性。
事实上,我国是一个有近l3亿人口的人口大国,且其中的74%住在农村,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农村地区庞大的人口数量使统一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全民地”推行还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如何对没有固定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安排,在实际操作上有相当难度,政府对农业生产方式下的大量人口的保险积累还缺乏有效办法。因此在农村,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在全国则远未达到普遍保障和统一性的制度安排。
其次,从国家对养老保障所提供的保障内容来看,政府只为农村的“五保户”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为城镇的退休人员提供一定的现金待遇。而事实上,老年人退出劳动活动后,老人生活中的经济保障需求大大加深,同时,随着年龄的上升,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逐步下降,完全生活自理和半自理的比重逐步降低,尤其是高龄化老人,他们的生活照料需求也大大增强了。此外,老年人还有精神安慰的需求。相对于老年人的经济保障、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这三大常规需求或包含更多的其他需求而言,国家所提供的养老金保障在内容上无疑是有其局限性的。此外,由于国力所限,应该说,国家为养老保障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也是相对较低的。
2.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相对弱化
我国的养老保障应该说,主要是建立在家庭照顾的基础上的,即通常所说的养儿防老。随着我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生育率下降,造成子女数量和家庭规模减少,相伴生的另一个现象则是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的增加以及人口负担系数的增加,这一切都造成家庭的保障能力相对弱化,一般家庭夫妇2人,一方面要抚养一个孩子,同时要赡养双方4位老人,家庭养老保障从时间、精力和经济安排上都显得力不从心。如果再考虑到现代社会中面广量大、代际间不同地域内的社会流动以及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有能力和机会或愿意搬迁到子女身边,因此子女与父母家庭不在一地的现象为数不少,这类家庭的子女对父母根本是鞭长莫及,他们孝敬父母的最普遍的方式也是资金资助,而钱,并不能解决养老的所有问题。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的相对弱化呼唤一种新的社会性保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已突出地表现出来。
二、社区在养老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可行性及优势性分析
1.社区参与养老保障的可行性
从需求方面来看,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应该说是多元的,除了物质性福利外,还有制度性福利和服务性福利。如孤寡、患病的老人,养老金只能解决吃饭问题,而老年人的行动不便、孤独烦闷、心理焦虑、渴望交流和安抚等问题通过物质性福利并不能解决。如有社会自愿者组织或社区内熟悉成员来提供帮助,对陷入困境的老人和患者来说,无疑是一大福利。
研究表明,人们在家庭无法提供养老保障而去选择养老院时,不但考虑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服务水平,而且选择养老院的空间位置。孤独感、依赖感往往是老年人的心理特征,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使得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希望儿女常来看望自己,或者能时常回家和家人团聚,感受儿孙满堂的幸福和浓浓的亲情;作为子女,他们也希望为老人找一个离家近的养老院,以便他们常去看望老人。
从供给方面来看,随着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社会转型和非单位化,原来由国家或单位承担的相关社会功能被释放到城市社区,社区的社会功能应急式迅速扩张。各项社会保障项目的具体操作系统越来越广泛地被引入城市社区,社区逐渐成为中国保障体系的依托地和操作平台。社区独有的自我构建能力及其在资源整合方面的独特功能,使之可以成为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与家庭之外的社会保障的又一主体。
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员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内部人际互动频繁,社区活动群众参与,以家庭为基础,往往发展出一种由家庭、邻里、朋友、亲属、社会性团体所构成的社区内部关系网络。这是一种关系资本,这种关系资本可以为居民提供经济资源和服务,降低或化解生活风险。事实上,只要社区通过一定的法制性、制度式安排,就可以发挥社区内这种丰富独特的关系资本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比如,老年人中的青年老年人在社区中就是一支值得挖掘的社区性养老资源,属于社区内关系资本中的一类。
本文编号:6419
1.政府在养老保障中存在局限性
2000年全国人口第五次普查结果表明,我国至2000年底,全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l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占22.89%;l5—64岁的为88793万人,占总人口的70.15%;65岁以上的为881l万人,占总人口的6.98%。2001年2月召开的全国老龄产业研讨会上统计表明,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每年以3%的速度增加,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据预测,到2025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l8;到2050年,将达到4亿左右,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25%,中国将成为高度老龄化的国家。而据有关调查资料,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城市比例是67.3%,镇比例是56.3%,县比例是4.7%。也就是说,还有相当数量的老年人享受不到养老金。因此,政府在养老保障中存在着保障对象覆盖面不全的局限性。
事实上,我国是一个有近l3亿人口的人口大国,且其中的74%住在农村,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农村地区庞大的人口数量使统一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全民地”推行还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如何对没有固定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安排,在实际操作上有相当难度,政府对农业生产方式下的大量人口的保险积累还缺乏有效办法。因此在农村,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在全国则远未达到普遍保障和统一性的制度安排。
其次,从国家对养老保障所提供的保障内容来看,政府只为农村的“五保户”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为城镇的退休人员提供一定的现金待遇。而事实上,老年人退出劳动活动后,老人生活中的经济保障需求大大加深,同时,随着年龄的上升,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逐步下降,完全生活自理和半自理的比重逐步降低,尤其是高龄化老人,他们的生活照料需求也大大增强了。此外,老年人还有精神安慰的需求。相对于老年人的经济保障、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这三大常规需求或包含更多的其他需求而言,国家所提供的养老金保障在内容上无疑是有其局限性的。此外,由于国力所限,应该说,国家为养老保障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也是相对较低的。
2.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相对弱化
我国的养老保障应该说,主要是建立在家庭照顾的基础上的,即通常所说的养儿防老。随着我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生育率下降,造成子女数量和家庭规模减少,相伴生的另一个现象则是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的增加以及人口负担系数的增加,这一切都造成家庭的保障能力相对弱化,一般家庭夫妇2人,一方面要抚养一个孩子,同时要赡养双方4位老人,家庭养老保障从时间、精力和经济安排上都显得力不从心。如果再考虑到现代社会中面广量大、代际间不同地域内的社会流动以及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有能力和机会或愿意搬迁到子女身边,因此子女与父母家庭不在一地的现象为数不少,这类家庭的子女对父母根本是鞭长莫及,他们孝敬父母的最普遍的方式也是资金资助,而钱,并不能解决养老的所有问题。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的相对弱化呼唤一种新的社会性保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已突出地表现出来。
二、社区在养老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可行性及优势性分析
1.社区参与养老保障的可行性
从需求方面来看,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应该说是多元的,除了物质性福利外,还有制度性福利和服务性福利。如孤寡、患病的老人,养老金只能解决吃饭问题,而老年人的行动不便、孤独烦闷、心理焦虑、渴望交流和安抚等问题通过物质性福利并不能解决。如有社会自愿者组织或社区内熟悉成员来提供帮助,对陷入困境的老人和患者来说,无疑是一大福利。
研究表明,人们在家庭无法提供养老保障而去选择养老院时,不但考虑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服务水平,而且选择养老院的空间位置。孤独感、依赖感往往是老年人的心理特征,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使得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希望儿女常来看望自己,或者能时常回家和家人团聚,感受儿孙满堂的幸福和浓浓的亲情;作为子女,他们也希望为老人找一个离家近的养老院,以便他们常去看望老人。
从供给方面来看,随着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社会转型和非单位化,原来由国家或单位承担的相关社会功能被释放到城市社区,社区的社会功能应急式迅速扩张。各项社会保障项目的具体操作系统越来越广泛地被引入城市社区,社区逐渐成为中国保障体系的依托地和操作平台。社区独有的自我构建能力及其在资源整合方面的独特功能,使之可以成为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与家庭之外的社会保障的又一主体。
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员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内部人际互动频繁,社区活动群众参与,以家庭为基础,往往发展出一种由家庭、邻里、朋友、亲属、社会性团体所构成的社区内部关系网络。这是一种关系资本,这种关系资本可以为居民提供经济资源和服务,降低或化解生活风险。事实上,只要社区通过一定的法制性、制度式安排,就可以发挥社区内这种丰富独特的关系资本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比如,老年人中的青年老年人在社区中就是一支值得挖掘的社区性养老资源,属于社区内关系资本中的一类。
本文编号:641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qitalunwen/6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