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夯实牧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能
发布时间:2024-12-22 04:37
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以及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过程中,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扮演着司法民主化的重要角色。能否发挥好人民陪审员职能涉及到个案是否平衡、公正、合法以及司法公信力问题。司法民主化趋势不断上升的当前,人民陪审员职能抬向更高的层面上,发挥其职能,才能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的目的。本文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某牧区H县法院为考察对象,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夯实牧区人民陪审员职能,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H县人民法院近三年人民陪审员参案情况
二、司法实践中妨碍人民陪审员职能之因素
(一)诉讼制度结构的不完善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的认识不足
(三)缺乏获取案件信息能力
(四)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不科学性
三、夯实牧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能的方法和途径
(一)个体向小团体结构模式的塑造
(二)造就陪审员制度的价值认同
(三)获取案件信息机制的取舍
(四)科学选任陪审员,实现全覆盖,保障陪审员待遇
本文编号:401944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H县人民法院近三年人民陪审员参案情况
二、司法实践中妨碍人民陪审员职能之因素
(一)诉讼制度结构的不完善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的认识不足
(三)缺乏获取案件信息能力
(四)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不科学性
三、夯实牧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能的方法和途径
(一)个体向小团体结构模式的塑造
(二)造就陪审员制度的价值认同
(三)获取案件信息机制的取舍
(四)科学选任陪审员,实现全覆盖,保障陪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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