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蒙旗行政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18 17:13
  1932年东部内蒙古地区被划入“满洲国”的版图内之后,在原哲里木盟、呼伦贝尔部、昭乌达盟、卓索图盟相继建立了一整套的中央及地方行政机构,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措施。而随着“满洲国”内部局势的变化,东部内蒙古地区的中央及地方行政机构与对蒙实施的行政政策发生了三次阶段性的大改变。本文将这三个阶段作为文章的叙述框架,试着探讨不同阶段内蒙旗行政方面的主要变化。第一阶段为“满洲国”建立初期的蒙旗行政(1932-1936年);第二阶段为“满洲国”第二个建设期的蒙旗(1937-1940年);第三个阶段为战时加强体制下的蒙旗(1941-1945年)。本文第一章,交代了“满洲国”成立之前东部内蒙古的局势,简述了“九?一八事变”前东部内蒙古各盟旗的行政建制,探讨了各蒙旗的行政归属问题与在此复杂情况下蒙古人的诉求、行动以及得到的回应,总结了在这一时期,日本势力在东部内蒙古的主要活动。第二章叙述了“满洲国”建立初期东部内蒙古的情况,包括兴安省的设立、东部内蒙古地区的重新划分、兴安各省中央行政机构及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立等。第三章探讨了“满洲国”第二个建设期的蒙旗情况、与第一阶段相比产生的主要变化、中央行政机构性质的...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关于选题
    二、主要史料介绍
    三、前人研究概况
    四、研究方法与难点
第一章 “满洲国”建立前的东部内蒙古局势
    第一节 “九一八事变”前东部内蒙古地区行政建置概况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蒙旗概况
    第三节 日本势力的活动
        1、菊竹实藏及郑家屯公所的活动
        2、事变后东部内蒙古地区的情况
    小结
第二章 “满洲国”建立初期的蒙旗行政(1932-1936)
    第一节 兴安省的设立
        1、兴安南省
        2、兴安东省
        3、兴安西省
        4、兴安北省
        6、兴安警备军
    第二节 中央行政机构
        1、兴安局
        2、蒙政部
    第三节 地方行政机构
        1、省行政机构
        2、《旗制》与旗行政机构
        3、旗自治会
    小结
第三章 第二个建设期的蒙旗(1937-1940)
    第一节 蒙政部的撤销
    第二节 统一《旗制》
    第三节 废除《兴安省公署官制》
    第四节 特殊权益的整理
        1、兴安北省、兴安东省森林权益奉上
        2、开放蒙地奉上
        3、锦热蒙旗特权奉上
    小结
第四章 战时加强体制下的蒙旗(1941-1945)
    第一节 兴安总省
    第二节 对蒙旗的物资掠夺
    第三节 各机构蒙系职员的情况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对东部内蒙古的殖民侵略——以伪满时期兴安省行政体制的演变为中心[J]. 宋从越.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18(02)
[2]伪满洲国统治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行政机构及其演变[J]. 德力格尔玛.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6)
[3]伪满时期“蒙地奉上”研究[J]. 佟佳江.  民族研究. 2003(04)
[4]伪满时期在蒙旗地方推行“旗制”的过程[J]. 佟佳江.  社会科学战线. 1993(03)

博士论文
[1]东蒙古殖民地社会与文化的变动(1931-1945)[D]. 斯钦巴图.内蒙古大学 2013
[2]近代兴安盟地区土地问题研究[D]. 朝格满都拉.内蒙古大学 2012
[3]日本占领时期“兴安省”经济统制政策研究[D]. 齐百顺.内蒙古大学 2010

硕士论文
[1]“满洲国”时期蒙古会馆与青旗社探述[D]. 包和芳.内蒙古大学 2017
[2]东北政务委员会对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治理研究[D]. 李博.中南民族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6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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