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学与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
发布时间:2020-02-09 22:47
【摘要】:自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来,中小学书法教育问题再一次被提上日程。近几年许多教育专家、学者对于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皆有研究,对《指导纲要》的深入解析,“书法进校园”如何教学、开展、普及工作等都有指导。但是关于社会办学机构对中小学生教育的影响却鲜少有人涉及,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者的工作性质处在公办教育范畴,对社会办学机构本身的性质、发生、发展了解甚少,而这些机构近几年开设书法课程的越来越多,可以说如雨后春笋般的开设起了书法项目。因此笔者用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电话连线等形式采访了全国50家开设了书法培训项目的社会办学机构,这些机构大都已在有关部门注册,在当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由此可见,社会办学机构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利弊与影响亟待深入考察和研究。本人的硕士毕业论文就是以社会力量办学为研究对象,根植于中小学书法教育,去寻找其利弊,发现有价值的突破点,为中小学书法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学位授予单位】:湖北美术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G633.955
本文编号:2577971
【学位授予单位】:湖北美术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G633.955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李连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要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J];教育与职业;2016年05期
2 王兴国;;中小学全面开设书法课的几点思考[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11期
,本文编号:257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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