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效力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5 09:07
本文关键词:劳动合同效力制度研究
【摘要】: 劳动合同效力制度在劳动合同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劳动合同具有合同利益社会性、合同功能双重性、合同形式格式化、合同利益与负担一体化、主体从属性、内容动态性等特殊性。其特殊性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刚性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形式要件、无效劳动合同的适用等均具有较大影响。 劳动合同的效力制度必须考虑信息化时代与全球化国际背景,考虑国内就业压力大、利益多元化、追求社会稳定的社会背景和以生存权为基础的劳动权之实现。劳动合同效力制度必须坚持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最大限度维护劳动合同效力、动态审视劳动合同效力等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劳动合同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书面形式不是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现有劳动合同效力制度存在着过于绝对化的缺陷,建立可撤销可变更劳动合同、效力待定劳动合同与无效劳动合同制度具有现实上的必要性和理论上的可能性,是劳动合同效力制度的完善的必要途径
【学位授予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922.5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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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4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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