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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不可或缺

发布时间:2017-12-02 04:10

  本文关键词:工伤康复不可或缺


  更多相关文章: 工伤保险 康复医院 康复工作 保险基金 康复训练 职业康复 工作开展 保险工作 社会经济条件 伤残者


【摘要】:正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各地应当依据本地区社会经济条件,逐步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职工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自1996年该《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工伤保险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工伤保险基金至2001年已累计结余达几十亿元。然而工伤保险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工伤康复工作开展得非常缓慢,现在全国也只在广州有一家专业工伤康复医院。这与贯彻法规政策的要求、保护工伤职工的权益是不相称的。
【分类号】:D922.5
【正文快照】: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各地应当依据本地区社会经济条件,逐步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职工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自1996年该《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工伤保险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工伤保险基金至2001年已累计结余达几十亿元。然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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